银天福委员:
你在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门球运动场的建议》(第10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组织编制的《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场地有明确要求,在出具居住区设计条件和审批方案时一直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二、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健全完善城乡规划管控体系改革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遂府办函[2015]144号)文件要求,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编制《遂宁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将明确我市中心城区体育文化设施建设指标及用地,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时,将体育文化设施建设内容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三、遂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已原则同意《遂宁市国开区渠河景观带提升方案设计》。该方案规划了一处门球场,将和周边项目以及渠河两岸道路建设同步进行。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规划的理解及支持,并欢迎您以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复。
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6年5月26日
(联系人:陈春蓉 联系电话:0825-231021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目标绩效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