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自然资规函〔2020〕119号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80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彭科国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国有闲置土地监管工作的建议》(第180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局认真组织研究,现将相关事项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革军书记、正权市长亲自安排、亲自督导,不断优化全市土地利用方式,持续提升土地资源要素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我局按照“九个一批”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含闲置土地)路径,持续盘活全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加强国有闲置土地监管,从源头上避免土地闲置。
一、全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处置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合力。我局始终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合力,盘活全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今年,根据革军书记批示精神,我局于5月18日召开了全市系统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工作;市政府于7月13日召开了全市批而未供和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各地经验,再次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坚持综合治理加快处置。通过加快土地供应、土地遗留问题处理、开展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完善供地手续等多种方式,将存量土地处置从土地利用“批供用补查”和规划管理全流程进行综合施治。多点多面拓宽处置方法,集全市之智探索一批措施促进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一是闲置土地收回一批。蓬溪县、大英县、遂宁经开区已收回6宗企业闲置土地19.0397公顷。二是收购置换储备一批。对因规划用途调整、不符合环保要求、企业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土地难以继续利用的工业和商业企业,采取收购、置换等方式储备,射洪市完成2宗12.8177公顷土地收购储备;大英县完成3宗11.3333公顷商业用地收储;遂宁经开区完成华晶玻璃、涪光光电等4宗7.899公顷土地的收储谈判,正加紧推进雅园园林、荣华塑料等7宗7.883公顷土地的收储工作。三是续建二期盘活一批。通过政策引导、执法倒逼方式,督促金红纸业等企业开发利用二期土地21.2公顷。四是司法途径推动一批。积极与法院、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对接,政府平台公司积极参与法院拍卖的原工业企业的厂房及土地资产竞买,蓬溪县、大英县、遂宁经开区现已清理司法查封类土地10宗、面积52.7367公顷。五是报残补缺整合一批。采取查漏补缺、补好边角的方式,对部分批而未供的土地按城市规划进行补报征,确保尽快供应已征收的土地。市本级清理出需要56.583公顷土地指标进行补报征,可盘活批而未供土地86.4387公顷。六是解除抵押释放一批。今年以来,市本级还款注销土地他项权证12个,释放土地27.677公顷。七是整治违法腾退一批。遂宁经开区对于村社原出租土地修建的停车场、渣土场等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土地,通过查处手段,促使三个单位腾退土地约13.333公顷;蓬溪县对天亿石化项目通过违法整治,腾退土地0.2公顷。八是清理合同终止一批。对于多年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经过多次催促,项目长期未能落地的,大英县、遂宁经开区已终止了7个项目、40.4公顷的招商引资用地协议,待具备条件后供应土地。九是探索批文撤回推进一批。遂宁高新区清理出“两规不一”导致已报征但无法开发建设土地23.0667公顷,探索批文撤回试点,拟盘活土地指标23.0667公顷,目前正在抓紧组卷上报。
(三)坚持锐意改革创新机制。围绕存量土地科学分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工作争取到全国试点(西南片区唯一),分析低效用地潜力;在全省率先启动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改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企业集约用地,自2017年以来已弹性供应工业用地37宗、面积100.46公顷;围绕营商环境提升,在全省率先推行“标准地”改革,将投资、产值、税收、容积率、能耗、研发投入等指标纳入“标准地”体系,倒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今年已挂牌供应3宗、8.2553 公顷“标准地”。
二、存在的原因
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含闲置土地)成因复杂、时间跨度长,在以往管理主体、管理政策上缺位情况下形成外,还存在以下原因:
(一)批而未供土地形成原因。一是拆迁安置补偿滞后导致无法使用土地。对于已取得建设用地批文的部分土地,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不到位,导致已报征土地无法完善土地供应手续和使用土地。二是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无法供应。2014年底以前政府注入平台公司的储备土地,平台公司用于到银行抵押贷款,在未偿还本息并释放土地前,无法供应和使用土地。三是两规“不统一”导致无法使用。机构改革前,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缺乏统筹,导致部分土地报征后却不符合“城规”而无法使用。四是项目选址于存量国有土地之外导致无法使用土地。部分招商项目选址于已征收的国有存量土地之外,有的甚至选址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既导致项目难于落地,又不利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盘活。五是零星土地无法供应和使用。在批准的征地范围内,部分零星土地难于满足现行城市规划和项目用地需求,导致长期无法使用。
(二)闲置土地形成原因。一是政府平台公司将依法取得的土地用于银行抵押融资,平台公司无开发实力,导致土地闲置。二是企业取得土地后,因市场变化、环境评价等原因,未及时开发利用导致闲置。
三、有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落实监管责任。一是通过专题会、现场推进会等会议方式,分配下达全市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处置目标任务,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涉嫌的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逐一调查摸排,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家数明;二是要求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明确目标,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方案,逐宗清理处置闲置和低效用地;三是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企业违法占用国有建设用地行为,坚决制止、严厉查处。
(二)落实监管制度。结合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成因,分类施策,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程序。一是督促释放土地。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大违规以地融资整改及化解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存量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0〕12号)为契机,明确整改措施,“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地及时筹措资金,释放抵押在银行土地,从源头避免已抵押土地违规长期出租。二是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积极主动对接发改、经信、经合等部门,提前掌握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情况,结合用地规模,加快土地供应时序,避免批而未供土地长期闲置。三是出台处置政策。2020年,已报请市政府出台《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盘活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的指导意见》(遂府办发〔2020〕13号),制定低效工业用地标准,明确处置措施,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清理处置2019年以前的低效工业用地和闲置土地。
(三)逗硬处置闲置土地违章建筑。结合批而未供和疑似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利用“大棚房”整治、第三次国土空间调查、卫片执法等契机,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学习遂宁经开区行政与司法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结合经验,整治违法用地。截至目前,遂宁经开区对于村社原出租土地修建的停车场、渣土场等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土地,通过查处手段,促使三个单位腾退土地约13.333公顷;蓬溪县对天亿石化项目通过违法整治,腾退土地0.2公顷。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统筹布局,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针对两规“不统一”导致国有建设用地无法使用情况,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布局,有机衔接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有序盘活全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提供规划引领。
(二)落实责任,加快完成闲置土地处置。针对管理主体、管理政策缺位等情况,明确责任、健全机制,落实专人、专班,加快完成闲置土地处置。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管理主体,实行“辖区负责制”,对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实行常态化监管;坚实“目标导向”,明确目标任务,通过上传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开竣工资料等监管手段,及时消除疑似闲置土地状态。
(三)正确引导,项目选址存量建设用地。提前谋划,针对项目选址难、用地难等突出难点、困点,提前与经合、发改等部门对接,正确引导企业选址存量建设用地,激活土地资源,避免国有存量建设用地长期闲置。
(四)加强宣传,依法依规处置违章建筑。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土地利用政策,营造良好用地氛围,加大对批而未供和储备土地上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建立沟通顺畅、配合紧密、前后衔接、上下联动的巡查机制,开展对批而未供和储备土地的巡查,对违章建筑及时查处,为全市招商引资、社会治理,构建一流营商氛围。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8日
(联系人:唐肇廷;联系电话:1898258112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