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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 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4-15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自然资规办函〔202225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

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市直园区分局(中心):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47)(以下简称《通知》)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发生的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

    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密切配合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供电企业等部门,做到县(市、区)局、分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深入乡镇、矿山企业调查研究,并立即组织相关科、股(室),结合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按照《通知》中明确的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排查整改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和打击整治重点,结合年初全市统一开展的矿山储量年报审查及实地检查排查出的问题,再次全面进行摸底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坐标漂移等矿山安全问题以及矿山储量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信息公示数据不一致情况。对摸排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会同相关责任部门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立行立改和边查边改,实行动态管理,逐项对账销号,做到该查处的从严查处到位、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到位、该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严肃追责到位。市局片区安全督导组要充分利用天府调查云等信息监管平台,结合安全隐患台账检查到位并督促整改。

三、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监督指导

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加强对各地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专项工作的指导监督。地质地矿科负责指导、督促各地严格开展矿业权审批登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实地核查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等,对各地开展专项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抽查暗访,对问题隐患整改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的无证、越界开采行为,及时制止并将违法线索移交自然资源执法部门查处;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充分利用卫片执法成果,开展违法线索核查,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安委会的统筹部署,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全面按时完成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将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纳入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长期持续开展。

四、曝光典型案例,强化信息报送

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设立公开举报受理电话,并在政府网站或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布,及时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对于专项工作期间发现的典型违法案例,要进行总结提炼,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布,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片的作用。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于520日前将工作总结、问题整改台账和查处典型案例(新闻、简报形式)报送至电子邮箱183067986@qq.com)。

 

附件: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

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

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415

 

 

 

(联系人:米坤;联系电话:0825-23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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