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预算单位)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职能简介
机改后,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与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合署办公,大班子运行。
1.受主管部门委托,承办辖区内自然资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辖区内地籍管理基础性工作;
3.负责辖区内土地统一征收事务性工作;
4.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有关业务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事务性工作;
5.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执法及土地信访纠纷调处维稳事务性工作;
6.负责辖区内土地出让事务性工作;
7.开展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和城市更新研究工作,承办区域内城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事务性工作;
8.负责区域内重大规划项目前期研究,负责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事务性工作;
9.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工作;
10.参与并协助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11.承办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坚持规划引领,擘画宜居城市发展蓝图。一是科学编制规划。二是谋划交通路网体系。三是切实加强规划管理。
2.聚力项目攻坚,精准实施项目要素保障。坚持土地跟着项目走,精准土地调规、强化土地报征,保障项目用地。一是积极争取规划指标。二是科学精准供地,制定土地需求及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和出让时序,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建设用地需求,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性项目用地。三是聚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过程监管辖区土地供应,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展用地建设,确保全年无土地供应遗留问题产生。四是加强征收政策研判。五是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推进“献礼工程”项目攻坚。
3.聚焦乡村振兴,大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理清乡村发展脉络,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达到城乡融合发展目的。一是推进城镇乡村一体化规划。二是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发挥山水林田湖生态效应,摈弃“摊大饼”开发模式,合理划定集中建设区、农耕生产区、生态保护区。三是保障产业用地。四是优化整合土地资源,为城市建设提供土地指标并拓展城市“三生”空间。
4.抓好民生保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一是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二是狠抓地质灾害防治。在雨季来临前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地质灾害监测。推进姜家巷不稳定斜坡隐患治理,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工。三是扎实推进生态修复。配合市自规局做好新区层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谋划编制一批生态修复项目。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时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保障托管区农民住宅建设合理合法用地。五是做好重复信访积案化解。认真做好中央、省信联办交办的重复案件化解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部化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是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与自规分局合署办公运行,自规分局(中心)共计8个股室,包含综合办、空间规划股、工程管理股、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耕地保护股、地灾防治股、林业股和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62.41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33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62.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13万元,占19.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28万元,占80.8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0万元,占24.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6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8万元,占56.20%;项目支出71.13万元,占43.8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62.41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33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2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1.13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4.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1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91.28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4万元,主要是差旅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万元,占8.41%;卫生健康支出4.59万元,占2.7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69.27万元,占75.89%;住房保障支出6.31万元,占6.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4.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9.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人员经费支出、日常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6.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72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差旅费1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7.90%。主要原因是减少差旅费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