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自然资规党人〔2021〕45号
中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关于唐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局:
2021年10月25日市局党委第16次会议研究同意:
唐春同志任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