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华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居民新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小事》(第4号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是美丽新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农村公共卫生安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文明水平,实现农村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来推进委员的建议。
一、坚持规划先行,引领环境提升。一是聚居点必须规划垃圾收集点,在居民新村规划时,坚持按《四川省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做好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点的布点规划,推行新村聚居点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实现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构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二是聚居点必须规划污水处理点。区位条件不好的新村点,做好化粪池(生化池或污水处理池)的布点规划,分散处理生活污水;区位条件好的新村点,可规划污水处理站,集中进行污水处理,处理后就近接入市政管网。
二、坚持依规建设,落实环境提升。在进行新村建设时,坚持按规划、按标准进行污水处理池、垃圾收集点及转运点建设,并做好建设过程中的巡查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切实落实环境提升。
三、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环境提升。一是实行垂直管理机制,在乡镇设立县(区)级环保部门派出机构,将管理触角真正伸到农村最基层,实现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竖到底,横到边,无缝隙,全覆盖。”二是将农村环保和村容村貌纳入各级政府考核目标体系,提高部门责任及管理效率。
四、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环境提升。一是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谁污染、谁治理、谁交费”和向农户收取少量的卫生保洁费的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逐年增加,确保专款专用。二是积极探索农村保洁有偿收费制度,采取政府投、乡镇帮、村级为主的方式,确保农村环卫整治和保洁工作有经费保障。
五、加大培训宣传,维护环境提升。一是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治理污染的紧迫性,增强各级领导及环保、农业、畜牧、卫生、水利和林业等部门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利用广播、电视、集市、会议、走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农民朋友自觉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理念。
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6年11月16日
(联系人:方丽华 联系电话:232117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目标绩效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