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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8-03 11: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第105

建议答复的函

 

周华君代表:

你在市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涪江左岸蓬溪县拦门壕段堤防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0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收到提案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对接蓬溪县水利局、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了解项目用地需求和进展情况,目前涪江左岸蓬溪县拦门壕段堤防工程项目业主还未向我局提交射洪市境内2.3亩临时用地申请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水利局对临时用地情况进行跟踪办理,监督指导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洪市水利局进行协办,指导项目业主与相关乡镇、村社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复耕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号)等法律法规,对临时用地选址、审批、备案、使用、复垦进行审核把关,切实保障临时用地依法管理、有序使用、及时恢复,争取早日用地、规范用地。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此函。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83  

 

 

(联系人:韩莹;联系电话:0825-231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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