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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四川省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决算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21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3年度

四川省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1

一、 主要职责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 词解释13

四部分 附件1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17

五部分 附表1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8

二、收入决算表18

三、出决算表18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8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8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8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8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8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8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8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8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8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8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负责市城区规划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

(3)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9名,2023年末在编34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今年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84437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214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4029份,收取不动产登记费1042.39万元,市本级生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电子证照91518本;开展153个房屋和145宗土地调查,完成198增设电梯土地登记核实工作;整理抵押注销档案13370卷,接受档案查询26163卷次,出具登记信息证明15151份。

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112”限时承诺办结,与税务等部门协商共同推进档案统一归集工作,精简资料、压缩时限;不动产抵押登记已向9家银行推广,实现抵押登记银行“一站式”服务,今年共办理抵押登记10064件,解决企业及个人融资贷款45.61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司法查控业务向法院延伸,线上办理不动产查控业务5656件;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共办理各类业务6933件;深化“交房(地)即交(办)证”改革,今年共办理“交房即交证”项目2个,涉及1325户;推进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市本级共办理存量房交易“带押过户”26件;完善省、市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水电气联动过户”2522件、夫妻财产转移登记336件、涉企不动产登记28408件。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登记财产指标全省表现最佳。

三是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化二期、不动产登记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项目建设;引入人脸核身、区块链、数据智能比对等技术,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登记、24小时不动产登记不打烊;在“遂e登”微信办事大厅增设“地籍图查询”及“以图查房”功能,方便企业、群众随时查询不动产信息。

四是稳妥推进信访问题化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接待群众、企业各途径咨询;受理12345政府热线260件,办结率、回复率100%,办理“麻辣社区”交办件2件、局长信箱2件均按时办结;按时按质完成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件9件,其中6件为牵头回复;参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联席会议,已化解并办理首次登记问题项目11个涉及企业3户、群众9530户。

二、机构设置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隶属于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10个机构(包括7个内设科室和3个分中心):

办公室、咨询受理科档案信息科、权籍调查科、审核科、权证科、法规监督科、经开区分中心、河东新区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61.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6.62万元,下降16.92%。主要变动原因2023年度减少“2022年不动产登记项目(财政局拨存量资金)”项目支出244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6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3.46万元,占75.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37万元,占24.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6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6万元,占71.74%;项目支出328.23万元,占28.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61.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减少236.62万元,下降16.92%。主要变动原因2023年度减少“2022年不动产登记项目(财政局拨存量资金)”项目支出244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1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47万元,下降4.95%。主要变动原因2023年度减少“2022年不动产登记项目(财政局拨存量资金)”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5万元,占8.47%;卫生健康支出26.97万元,占3.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15.46万元,占81.91%;住房保障支出57.08万元,占6.5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73.46,完成预算92.9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38.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3.72万元,完成预算96.4%。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95.53%。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47.04万元,完成预算94.28%。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39.87万元,完成预算99.67%。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28.55万元,完成预算90.21%。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2.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预算41.35%,较上年度增加0.19万元,增长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万元,占7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1万元,占27.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完成预算47.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66万元,减少21.5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其他专用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完成预算3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85万元,增长1416.67%。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接待泸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内江不动产登记中心到遂调研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96人次,共计支出0.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厅调研2040元,接待泸州不动产登记中心2418元,接待内江不动产登记中心1200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37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8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不动产辅助服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不动产登记三级等保安全建设及运维、建立保险制度、互联网+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业务费、不动产登记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信息机房运行维护费、不动产登记业务辅助服务项目、不动产登记系统集成共享与完善网络运行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二期)、四川省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项目、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扩展建设及2017年不动产登记系统维护采购项目、遂宁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存量档案整理及信息化)、购置设备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行政单位离退休208(类)05(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208(类)05(款)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12(类)08(款)06(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5.行政运行220(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类)01(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220(类)01(款)08(项):指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8.事业运行220(类)01(款)50(项):只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20(类)01(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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