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职能简介
我单位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机构。根据分局职能职责,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地质地矿股、利用和确权登记股、耕地保护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规划管理股、林草资源股、执法股9个股室,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
2.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组织辖区内城市设计(重点区域除外)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用地预审和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用地规模小于100亩的工业项目,政府性投资的一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小规模的区域内公园绿地项目,建设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社区级的公共配套设施及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建(构)筑物风貌改造、临时工程建设、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店招店牌、屋顶改造、既有建筑增设电梯、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4.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5.承办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7.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9.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0.配合做好辖区内执法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维稳工作。
11.负责园区林业相关工作。
1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营商环境,全力攻坚项目。弹性供地,带方案出让土地,保障企业项目用地需求。勇推效率革命,优化内部管理,紧盯项目建设全流程,提高规划用地工作质效。安排项目秘书,加快“七大环节”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助企惠民。二是聚焦城市品质,优化规划布局。统筹重点片区规划研究,加快控规整体修编报审报批;优化调整开发边界,高质审查规划设计,加快保升镇村规划、报批。三是聚焦项目建成,提高用地效能。加强报征,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加快供地,大力处闲,力争全年处置率达标。靠前服务,加速项目规划审查和许可。四是聚焦风险防控,化解隐患问题。三是持续化解隐患问题。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查堵制度漏洞。严格执纪问责,压实田长、林长责任。加强巡田管护,力保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加强监管服务,有效发现问题,大力督促整改。坚守安全底线,排查风险隐患,专项攻坚整治,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和森林灾害。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15.6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63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动,经费减少28.6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21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2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15.6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63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动,经费减少28.6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15.6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6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96万元,单位医疗保险减少1.34万元, 住房公积金减少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0.38万元,人员工资绩效等减少1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8万元,占10.1%; 行政单位医疗2.25万元,占1.04%; 事业单位医疗7.21万元,占3.34%; 行政运行41.49万元,占19.24%; 事业运行122.52万元,占56.81%; 住房公积金20.4万元,占9.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1.7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1.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2.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7.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用经费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分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预算,保障人员培训费支出。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64万元,增长21.52%。
(二)政府采购情况
分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分局共有车辆0辆。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15.6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89.45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6.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2.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