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自然资规函〔2020〕113号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建议答复的函
范俊岗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维持安居区28平方公里城市建设规模及调减耕地、基本农田保有量的建议》(第43号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组织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指标及耕地保有量
根据2017年11月1日经省政府批复的《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版),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3059.67公顷,其中安居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计423公顷,且指标已下达。我市预留机动规划指标120.67公顷已调剂使用,其中安居区占10公顷。
四川省与重庆市就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正加强空间规划协作,《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总体工作进度按省上确定的我市作为第一批次报送时间要求,我局已完成初步成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评估和国土三调工作基本同时开展,但三调数据正按要求不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省级规划对遂宁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新增城市建设用地以及耕地保有量、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尚未下达,故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处于编制完善中。待上级确定我市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任务后,我市将结合全市情况,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对安居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倾斜,并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统筹考虑各片区未来发展,确定各县(区)、园区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指标。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快完善《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并积极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待省上用地指标正式下达后,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积极支持各县(市、区)的发展建设。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徐锡锡;联系电话:0825-222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