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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鹏飞同志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9-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自然资规党人〔2020〕11号

中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关于李鹏飞同志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鹏飞同志任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2020年9月16日局党委会研究同意:

李鹏飞同志按期结束任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19年8月15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0年9月16日

抄送:蓬溪县委组织部。

中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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