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怀平代表:
你在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第4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条件之一,为贯彻落实电动汽车的推广工作,必须加强充电设施的建设。近年来,我国一些省市和企业建设了一定规模的充换电站和充电桩,取得了初步经验,我省及我市也在积极推广该项工作。
一、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制定了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充电标准和服务、用地和用电价格等政策体系,并要求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今年年初,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加大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制定规划,合理布局充电设施。我省拟于近期出台《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编制全省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并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审查范畴。
二、市经信委正组织编制《遂宁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分析遂宁市电动车现状以及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确定2016—2020年遂宁市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城际快充站、城市公交车充电站、城市公共充电站、居住小区、商业区等停车位配建的充电桩等。待《规划》经市政府批示同意后,下一步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时,将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的内容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同时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拟定时,将明确充电桩的设置要求,并在规划审查时严格把关,确保设置到位。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规划的理解及支持,相信在您的关心下,遂宁市的充电设施建设将得到快速发展。谢谢!
此复。
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6年5月26日
(联系人:陈春蓉 联系电话:0825-231021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目标绩效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