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自然资规党人〔2021〕37号
中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关于赵涵同志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局:
赵涵同志任遂宁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2021年8月30日局党委会研究同意:
赵涵同志按期结束任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0年7月31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