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自然资规函〔2020〕93号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实现土地增减挂钩的建议答复的函
蒋辉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现土地增减挂钩的建议》(第083号提案)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组织研究,强化工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现将办理建议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减挂钩要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不得以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目的,片面追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导致农村大拆大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长远可持续发展”
我局严格按照中、省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试点管理工作要求,规范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挂钩项目区设置和实施以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在拆旧地块和农民集中建房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开展选址论证和公示公开等程序,对复垦地块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后方可验收,对复垦以后的耕地要求及时进行移交和耕种,防止抛荒和违法占用。2008年以来,全市共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40个,建成了蓬溪县天福镇狮山村、长坪村,罗戈乡洞口嘴村、射洪县猫儿坝村等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有效地改变了村容村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增收、村庄变美,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同时按照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和增减挂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4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指标管理,将30%指标留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门用于“一户一宅”宅基地、乡村振兴、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有效保障了农村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政府重视,要预计困难,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协调好各相关职能部门,科学管理,确保增减挂钩取得实效”
您所提的建议具有实际意义。近期我局赴宜宾市对其推进挂钩项目有关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学习。我局总结了学习经验和可借鉴的相关建议第一时间报请市委、市政府领导研究。下一步我市将学习宜宾经验,将增减挂钩项目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逗硬考核,强力推动,力争增减挂钩项目取得实效。
三、关于“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体系,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提高资金的规模效益”
我市严格按照《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精神,农村居民住宅等拆迁补偿所需费用,新建农村居民安置住房所需费用,以及新建农村居民安置住房社区中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污水、环境、卫生、文化、公共绿地、公共厕所、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通过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所需费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计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通过预算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及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资金来源安排。
同时我市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以整合归并涉农资金专项、严格贯彻执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等方式,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以脱贫攻坚项目为平台,支持贫困村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仅2019年全市脱贫攻坚统筹整合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治理、土地整治、水利建设等财政涉农资金达21.7亿元。下一步将积极整合包括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等相关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关于“创新新增耕地的收益分配机制,保障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值收益返还农村,用于村集体发展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挂钩项目指标的增值收益需要土地报征、出让以后实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的意见》(川办发〔2015〕69号)要求,挂钩项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挂钩项目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专款专用,用于拆旧复垦、补偿安置、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等。
五、关于“挂钩项目合理布局。一是新建项目选址科学合理,也符合农村的生产生活实际。二是农民新建住房设计要有前瞻性,既符合农村的生产生活实际,也让农村真正旧貌换新颜,推动乡村振兴。三是各种配套设施设备齐备,包括管网、排污、污水废物处理等都超前设计,避免重复工程”
一是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的位置,在充分遵循农民意愿,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并将充分结合自然环境条件,布局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于排水、通风和地质条件事宜的地段。有条件靠近中心镇和集镇建设的农民新居应尽量靠近布置,或创造便利的对外交通,以便与城镇共享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二是我局组织编制了《遂宁市新村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农房方案设计图集》,指导各县(市、区)农村房屋规划及建设;共招录招聘65名乡村规划师,实行“市招县用”的管理模式,确保每个乡镇有1名专业专职乡村规划师充实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提高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三是安置建新区基础设施将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便民利民”要求,坚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先行,遵循区域共享共建、无缝衔接的原则,明确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卫、防灾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建设标准适应经济发展和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日
(联系人:李志; 联系电话:18011176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