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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012号建议 办理答复的函

来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5-06 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言色、何毅、安琴、李庭等代表:

你们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蓬溪县实施旱改水项目的建议》(第83012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组织相关科室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针对建议内容进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蓬溪县完成勘测设计工作后,加大对项目立项支持

我局全力支持蓬溪县启动实施旱改水项目建设,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旱改水工程建设事宜,安排专人负责对蓬溪县旱改水项目在可研、立项阶段的项目选址、勘测设计、工程布置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我局已组织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项目实地踏勘,在充分考虑现有水利、道路交通、排灌等基础条件,并结合高清航飞影像综合分析后,首批项目已确定在蓬溪县槐花镇桑树湾村等11个村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暨垦造水田项目,该项目预计实施旱改水面积1323.95亩。项目于20226月启动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等立项前期工作。目前,项目正在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内容,预计20234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设计。

二、关于恳请市农业农村局增加蓬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实施,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持续增长,其中2021年增长率达50%,蓬溪县历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20192.4万亩、20202.4万亩,20212.66万亩、20224.2万亩(在建中)。每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均为农业农村厅分配至项目县,分配依据主要结合县(市、区)建设潜力、建设需求申报情况及省农业农村厅对高标准农田重点扶持方向等因素下达。

截至目前,农业农村厅尚未下达2023年的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2023年蓬溪县建设任务尚不确定,按照最新咨询农业农村厅的情况为蓬溪县建设任务4.3万亩(其中新建2.2万亩、改造提升2.1万亩),最终以建设任务下达文件为准。从数据来看,蓬溪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逐年持续增长。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沟通对接和业务指导。我局将持续支持蓬溪县实施旱改水项目,加大力度督促指导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4月底前完成蓬溪县槐花镇桑树湾村等11个村土地开发复垦暨垦造水田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415日前报我局审查后转报自然资源厅开展项目立项前的技术审查和省级复核认定,待自然资源厅审查合格出具正式审查意见后,我局立即对项目予以立项。

二是继续支持蓬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全力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具备新建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区域和面积,更大力度向省农业农村厅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标,加快推进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步伐。

三是继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金融+债券+地方财政配套等模式,支持县级政府按照规定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涉农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中省市县财政对新建高标准农田投入每亩4000元以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入每亩3000元以上。市财政局将继续发挥好财政职能,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中省资金争取力度,支持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再次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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