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出台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程序
近日市规划局按照“依法行政、服务便民、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以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精神,凡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在不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外立面和不影响城市面貌的前提下,在室内安装电梯等设施设备以及完善功能等活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审查其设计方案。
政策的出台后,我市城区内的房屋在房屋内部不影响规划的部分活动将无需报规划局审查审批,减少审批程序,使广大业主减少了报批流程,节约了审批时间,使群众少跑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