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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英县2021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23号)

川府土〔202223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大英县2021年第5批次

建设用地的批复

 

大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大英县2021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土地征收)的请示》(大府〔20211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呈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和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将大英县盐井街道太吉社区18社,凉湾村6社,五凤村4社,梨子坝社区7社,梨子坝村10社;蓬莱镇青龙坡村126社;隆盛镇聂家坝村64.2055公顷挂钩前的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3.3624公顷,林地0.2237公顷,其他农用地0.6194公顷)和上述农村集体原有的建设用地1.2209公顷,合计5.4264公顷土地全部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家所有,作为大英县2021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

三、大英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及时兑现补偿费用,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大英县人民政府应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对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时,要严格按照土地用途、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供地方案并报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文本框: 、文本框: .'t附件:大英县2021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情况明细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127       

 


附件

大英县2021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镇(街道)

村(社区)

小计

耕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盐井

太吉

1

0.2699

0.2699

0.1395

0.0944

0.0360

 

 

8

0.7337

0.4092

0.3422

0.0141

0.0529

0.3245

 

凉湾

6

0.4267

0.4267

0.3380

 

0.0887

 

 

五凤

4

1.3055

0.9506

0.6805

0.1152

0.1549

0.3549

 

梨子坝

7

0.2263

0.2263

0.1971

 

0.0292

 

 

10

0.8645

0.8645

0.7530

 

0.1115

 

 

蓬莱

青龙坡

1

0.6170

0.4410

0.3803

 

0.0607

0.1760

 

2

0.5108

0.2233

0.1934

 

0.0299

0.2875

 

6

0.3940

0.3940

0.3384

 

0.0556

 

 

隆盛

聂家坝

6

0.0780

 

 

 

 

0.0780

 

合计

5.4264

4.2055

3.3624

0.2237

0.6194

1.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