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是加强政府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内在要求,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为深入推进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做好数据规范工作。对已录入行政职权目录的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补齐要素、规范内容;要持续优化和规范内部运行流程、业务办理表单及文书设置。2015年5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办理流程,做好数据规范清理、查漏补缺工作,完善基础数据录入。(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二)优化风险监察点位设置。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风险防控梳理,加强对具体业务环节和风险岗位的查找,查全、查清、查准廉政风险点,尽可能查找可量化控制的风险点,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整改措施,明确防控工作责任;要进一步优化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主动化解和规避廉政风险,实现逐环节、逐岗位电子监察。(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三)加强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办理。按照“列入行政职权目录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网上运行,未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不得行使”的要求,对应纳入而未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行政行为,将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从2015年4月起,产生的办件全部录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外网办)

  (四)突出电子监察。各级各行政权力部门要采取数据监督、回访监督等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出现预警报警事项应及时整改。监察部门负责采取日常巡查及重点督查的方式开展监察工作,要每日开展常规巡查,重点检查行政权力实时运行情况,及时查看报警记录,分析报警原因,发出督办整改通知,确保报警案件及时有效处理;要对报警案件多、报警频繁的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电话督办,对办理不及时且无正当理由的,适时约谈单位相关责任人,确保电子监察平台发挥实效。(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二、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本地行政权力平台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组织、亲自研究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组织实施;各级行政权力部门要落实工作保障措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各行政权力部门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运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同级外网、监察、法制部门协调解决,确保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正常。

  (三)抓好示范带动。市科知、国土、环保、旅游、住建部门为市级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示范单位,推行网上同步运行,实现同步监督。示范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

  (四)强化技术培训。市外网办负责梳理行政权力平台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和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

  三、实施督查问责

  市目督室、市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工作进展情况实时监控,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加强督办并全市通报,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