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遂宁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公示说明
《遂宁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 (送审稿)》为基础,衔接遂宁市综合交通规划(2014-2035)及遂宁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对外打造“公铁空水”联动的区域级门户枢纽,内部构建“一城两带六区” 高效衔接的绿色智慧交通名城。该规划已经市专委会和市规委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规划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接受社会公众审阅。若对规划方案有异议或者疑问者,请与我局联系。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2日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
项目名称:遂宁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规划内容
1.规划范围:遂宁市中心城区
2.规划对象: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
3.主要内容:
(1)畅通外联通道,突出补强对外路网。市域形成“四环十一射”的对外道路体系,完善高铁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等城市枢纽门户的相互联系,强化枢纽间联通效率。
(2)优化内部路网。通过贯通南北向骨干道路,增补跨涪江、跨渠河、穿西山的桥梁及隧道,形成“三环七横七纵”的骨干道路体系,提升内部通道交通效能。
(3)完善交通设施,优化客运公交线路与场站设施、完善停车设施布局、优化非机动车系统和慢行系统。
(4)优化交通管理,系统化加强交通需求管理,优化重点片区交通组织,合理实施停车及货运管理,推进智慧交通系统建设。
附注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 请邮寄至遂宁市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要室查收,部政编码629000。
(2)网上反馈意见: 请登录查询网址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3) 联系电话: 0825-2224250。
2.有效反馈意见期: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查询网址:https://szrzyghj.suin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