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的通知

遂自然资规函2022761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按照《遂宁市2022年营商环境对标赶超工作方案》(遂委办函〔2022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实行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业务,适用于在市本级(含各分中心)以及各县(市、区)范围内单位、个人等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

首批开展抵押权注销登记、变更登记;预告登记的设立、变更、转移、注销;不动产权因名称、坐落、证件号码等发生变化的变更登记;异议登记及注销异议登记;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后期逐步将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补换证等不涉税业务纳入全市通办

二、登记依据和申请材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遂自然资规函〔20215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三、工作流程

申请。申请人可根据自己工作生活的范围就近在遂宁市全域范围内选择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办理纳入全市通办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受理。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应设立专窗、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全市通办业务,需要数据关联的,受理人员使用系统内网的通讯工具发起,将相关业务交由属地登记机构进行关联,数据关联人员在二十分钟内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告知受理人员。

登记费缴纳。在还未实现不动产登记费线上缴纳的情况下,在各县(市、区)全市通办受理窗口提供各县(市、区)的不动产登记费缴费二维码。受理人员在完成受理后,应指导当事人扫描缴费二维码缴纳相关登记费并添加备注申请人(权利人)名称。缴费成功后,当事人将缴费结果详情展示给受理人员,受理人员应现场确认缴费金额是否正确以及缴费时间是否与实际相符,并拍照上传登记系统做为缴费依据。全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应与各地财政部门、财政专户银行共同研究,在2023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费在线支付工作的落实,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线上缴费。

审核登簿。全市通办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采用不动产异地受理、属地审核的办理模式,审核登记责任主体是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由属地登记部门审核人员负责对全市通办的不动产登记


业务进行审核登簿。对材料不齐、未缴纳登记费的,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及时告知异地受理人员通知申请人补证相应材料;对于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及时出具不予登记告知书,相关纸质材料原路退回,异地受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发证开票。审核登簿完成后,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1.电子证照: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下载电子证照。2.纸质证书证明: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缮证,同时出具缴费发票,与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一并通过中国邮政EMS免费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档案移交。全市通办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实行定期移交制度,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各登记部门应按统一格式制作全市通办登记资料移交清单(见附件),清单一式两份,由移交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备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每月第一个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进行纸质档案交接。

四、办结时限

(一)1小时办结业务类型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2.不动产权因名称、坐落、证件号码等发生变化的变更登记;3.异议登记及注销异议登记;4.不动产权注销登记;5.补证(公告期除外);6.换证。

(二)2个工作日办结业务类型

预告登记的设立、变更、转移、注销。

五、收费依据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登记函〔20212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实行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后,涉及信访、法律诉讼和相应法律责任的,由属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

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市民中心3号花瓣1楼政务大厅,咨询电话:0825-2310892)。

(二)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地址:北固西路83号北固镇镇政府一楼,咨询电话:0825-2230670)。

(三)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地址:春晓路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区,咨询电话:0825-2622790)。

(四)船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船山区秀水东街3号船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825-3180077)。

(五)安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安居区遂安大道南段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825-8665205)。

(六)射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射洪市人民街10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825-6636326)。

(七)蓬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蓬溪县明月街163号行政审批局三楼,咨询电话:0825-54958505435357)。

(八)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大英县天星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825-78232887875058)。

 

附件:20XXXXX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市通办登记资料移交清单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215


附件

20XXXXX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市通办登记资料移交清单

档案所属机构:              登记中心

 

 

 

业务办理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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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签字:              登记中心

接收人签字:              登记中心

移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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