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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

遂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9年12月18日,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邵革军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落实情况类
遂宁南滨帝景钢结构外廊(商业部分)改造方案(市规委会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落实情况)
原则同意该落实情况报告,按以下意见推进落实。
1.新增建筑面积不视为增加容积率,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和市政配套费,产生的新增面积由全体业主共有,不再分摊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用地面积。
2.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进一步论证改造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落地性,确保消防隐患整改到位。
3.加强协调配合。船山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做好信访维稳及解释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整体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规划、论证类
(一)遂宁市安居区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
重新设计。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报规委会审议。
1.安居区要提高认识,结合国家、省、市发展战略,深入研究安居的区域定位及发展愿景,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目标。
2.要加强规划衔接。加强与现行的《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正在编制的《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已审议通过的《遂宁市安居区分区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空间布局。
3.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品质。要运用海绵城市和公园城市试点的发展理念,秉承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分利用山体水体,在生态空间、城市配套设施、城市景观、城市天际线、滨江岸线等多方面进行优化提升,把生态宜居作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的措施,打造出独特的安居小区。
4.统筹规划片区开发强度。要从长远考虑,结合城市更新、新城区和老城区的公共服务配套,在注重品质和环境的同时合理设置相关指标。
5.深化规划设计理念,优化城区的绿地布局。小地块用作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建设,不再用于开发建设,研究将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纳入控规编制。
(二)仁里片区HD17—03—01地块建筑限高调整论证报告
1.原则同意该论证报告,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加强仁里片区城市界面分析,从不同视觉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论证,统筹考虑仁里片区的城市天际线。
(2)地块建筑风貌要与周边相协调,增加项目落地的可靠性。
2.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33334.46㎡
容积率:≤1.8
建筑密度:≤30%
建筑高度:≤24米
绿地率:≥35%
三、景观类
遂宁1958·锦华记忆公园——纺织文化博物馆与锦华记忆馆展陈优化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该展陈优化设计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增加实物展陈,丰富表现形式。通过专业的纺织文化特性展陈,增加游客体验和创作的空间,增强参与性和互动性,展示遂宁当今发展的水平,体现未来发展的愿景和期盼,增强展陈的形象和活力。
    2.强化规划实施管控,加快组织实施。由遂宁经开区管委会牵头,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全过程监管,在精细化高标准高品质布展的前提下,严格按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建设,确保与公园建设同步实施、同步开放。
四、建设工程类
(一)遂宁市仁里小学扩建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统筹考虑学生食堂和教师食堂。
(2)在建筑风貌上增加与幼儿园相协调的建筑元素。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
用地面积:21393.91㎡
总建筑面积:17224.24㎡
计容建筑面积:8004.66㎡
不计容建筑面积:9219.58㎡
建筑基底面积:2802.31㎡
容积率:0.37
建筑密度:13.1%
绿地率:35.1%
建筑高度:15.9米
机动车停车位:249个
(二)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仁里人民法庭审判法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整体推进、加快建设。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行政办公用地
用地面积:4395.91㎡
总建筑面积:3808.79㎡
计容建筑面积:4794.52㎡
建筑基底面积:1094.76㎡
容积率:1.09
建筑密度:24.9%
绿地率:35.1%
建筑高度:17.85米
机动车停车位:29个(4个大车位)
  1. 四川英创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期PCB项目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要组织加快建设,尽快投产。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83669.70㎡
    总建筑面积:132672.44㎡
    计容建筑面积:129765.51㎡
    不计容建筑面积:2906.93㎡
    建筑基底面积:41545.52㎡
    容积率:1.55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20%
    建筑高度:19.5米
    机动车停车位:138个
    (四)成工重工(遂宁)机械有限公司—轮式装载机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35711.41㎡
    总建筑面积:69912.95㎡
    计容建筑面积:174959.97㎡
    建筑基底面积:66638.69㎡
    容积率:1.29
    建筑密度:49.1%
    绿地率:10.64%
    建筑高度:16.56米
    机动车停车位:88个
    (五)遂宁金融商业中心项目C1-3-01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在尊重招商引资企业对市场行情分析和品牌入驻要求的同时适当优化业态设计。
    (2)加强规划管控,严格规范设计。与周边地块统筹考虑地下车位的配置及相关技术经济指标的核算,严格按照亮化工程专项规划要求实施亮化和夜景灯光工程建设。在设计阶段统筹考虑消防建设和人防工程配建问题,并严格按规划实施。
    (3)确保有序推进。由市河东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按时间进度节点加快推进建设,以带动河东二期全面开发。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用地面积:14111.5㎡
    总建筑面积:50128.11㎡
    计容建筑面积:38101.05㎡
    不计容建筑面积:12027.06㎡
    建筑基底面积:3674.08㎡
    容积率:2.7
    建筑密度:26.04%
    绿地率:20%
    建筑高度:95.7米
    机动车停车位:389个
    (六)华翔·龙跃凤鸣项目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优化屋顶设计,与项目整体协调统一。
    (2)整体建设风貌要与龙凤古镇相协调。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
    用地面积:48244.20㎡
    总建筑面积:98738.16㎡
    计容建筑面积:72366.3㎡
    不计容建筑面积:26371.86㎡
    建筑基底面积:10084.37㎡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20.9%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52.9米
    机动车停车位:755个
    (七)遂宁市河东新区钟灵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B标段)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方案设计,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屋顶风貌设计要与周边建筑统筹协调,调整优化东南角硬质铺装。
    (2)加强规划管控。由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实行精细化规划管控,严控加装室外防护栏。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30107.45㎡
    总建筑面积:107117.69㎡
    计容建筑面积:75265.63㎡
    不计容建筑面积:31852.06㎡
    建筑基底面积:5632.43㎡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18.71%
    绿地率:35.8%
    建筑高度:72米
    机动车停车位:705个
五、调整类
(一)遂宁市市民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调整
1.原则同意该设计调整,加快推进,确保按时交付使用。
2.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79959.55㎡
总建筑面积:142753㎡
计容建筑面积:105203㎡
不计容建筑面积:37550㎡
建筑基底面积:43156㎡
容积率:1.32
建筑密度:54%
绿地率:24%
建筑高度:24米
机动车停车位:1100个
(二)遂宁六中综合楼建设工程调整方案
1.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
2.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中学用地
总用地面积:86911.2㎡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2167.14㎡
总建筑面积:46015.78㎡
容积率:0.53
建筑密度:14%
绿地率:35.1%
(三)8英寸集成电路硅外延片产业化生产项目调整方案
1.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
(1)严格规划执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规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
(2)强化规划管控,区、园区及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监管,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
(3)遂宁经开区管委会要牵头组织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2.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电子类)
用地面积:32496㎡
总建筑面积:39008.67㎡
计容建筑面积:43481.57㎡
建筑基底面积:13520.23㎡
容积率:1.338
建筑密度:41.6%
绿地率:25.64%
(四)四川佳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方案调整项目—科研楼调整
1.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
2.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9375.73㎡
总建筑面积:15856.39㎡
计容建筑面积:24821.46㎡
建筑基底面积:10730.01㎡
容积率:1.28
建筑密度:55.38%
绿地率:15.13%
建筑高度:17.7米
机动车停车位:30个
(五)台商工业园棚户区改造二期(十字河村)住宅小区方案调整
1.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
2.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101331.43㎡
总建筑面积:422121.33㎡
计容建筑面积:296543.51㎡
不计容建筑面积:125577.82㎡
建筑基底面积:24379.33㎡
容积率:2.93
建筑密度:24.06%
绿地率:31.22%
建筑高度:48.3米
机动车停车位:3147个
(六)"临江花园"建筑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优化屋顶设计,统筹夜景亮化工程设计。
2.要严格管控,建筑临街、临江面严禁安装防护栏。
六、其他要求
1.要强化市规委会决策的权威性、刚性和执行的落地性。各部门要做深做细做实工作,并进行深入研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市规委会作出决定的科学合理性。
2.统一规范工业项目屋顶风貌管控,色彩以灰白色为主色调,并纳入《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船山区、安居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要对新建工业项目严格管控,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再开工建设;对严格按过会方案修建的未批先建工业项目,本着支持产业发展的原则,由辖区负责组织及时梳理并尽快报请市政府统筹研究。
 
 
出席: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规委会执行主任邓正权,市委副书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市规委会副主任冯发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吴相洪,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市规委会副主任袁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规委会副主任昝中国,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罗孝廉,副市长雷云,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委会副主任周华,市政府秘书长付勇,市委副秘书长、绩效办主任何浩,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宗利,省政府驻遂宁市规划督察员郭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通信发展办、市交警支队、市人防办、船山区委、安居区委、遂宁经开区党工委、市河东新区党工委、遂宁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公众代表和专家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