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现就开展市、县(区)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编制人员
按照省厅的要求,市局成立遂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必须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同水务、交运、住建、教育等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二、规划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预测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5-2020年)
(三)主要任务
1.灾害调查评价;
2.监测预警体系;
3.应急救援体系;
4.治理与搬迁;
5.信息系统建设。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五)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
1.项目调查与评价;
2.应急预案建设;
3.应急救援建设;
4.项目工程治理与搬迁;
5.项目基础数据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七)附录
附表:
1.地质灾害隐患一览表(隐患点必须带经纬坐标);
2.地质灾害治理与搬迁实施表及经费估算表。
附图:(图件采用*.DWG格式)
1.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易发区图;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三、编制时限及审批要求
1.2012年6月底前落实领导机构和专业编制队伍;落实编制经费;
2.2012年7-9月完成规划初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2012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修改提交市局组织专家组评审;
4.2012年11月底前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遂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编制领导
小组名单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8月14日
附件:
遂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
编制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叶长春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齐宣 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晓军 副调研员、法规科科长
成 员:杨长福 地质地矿科科长
洪琼兰 财务科科长
张志禹 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科长
李进周 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邓 波 办公室副主任
周朝晖 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地矿科,由杨长福任办公室主任,周朝晖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