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
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议事纪要
2024年4月11日下午,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委托,副局长袁静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会议推荐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少华任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相关规划建筑方案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城镇详细规划编制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详细规划,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加强规划衔接。围绕筑“三城”兴“三都”、“城市能级提升”等,加强与已批准的《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产业、公服、市政、交通、水利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以图表形式表达上下传导内容,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完善空间结构,策划相应项目,提高规划实施性;加强城市主中心定位研究,明确在专业化服务、公园城市建设、功能品质提升等方面承担的职能,提出核心功能、特色功能和基本功能的规划目标,引领城市发展。
2.优化用地分析。补充“三区三线”内容,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不同管控规则、方式和要求;强化片区发展动力和产城融合研究,加强用地结构分析,围绕核心功能和业态配置,优化居住、商业、产业等用地布局和开发强度,结合社区生活圈需求,合理设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高校周边的商业配套。
3.完善安全分析。加强区域性交通设施、城市安全韧性等分析,完善河东二期与河东一期、老城区、临山区域的交通联系,加强水系、电力、燃气、防洪排涝、抗震等方面的安全管控。
4.完善规划内容。校核图文一致性,准确表达相关指标,绿地指标具有可实施性;规划依据引用最新文件,补充“一张图”数据库;单元图则突出单元统筹传导的重点指标和传导要求,地块图则补充城市设计管控要求;强化存量用地与增量空间规划的差异化表达;进一步增加规划弹性,包括弹性道路、混合用地开发等补充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据;补充充电桩和智慧交通相关规划内容。
部门意见:
1.加强规划论证。深入对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蓝绿线要求,在详细规划中深化蓝绿线内容,尤其是蓝绿线边界;对接《观音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规划》,保障度假区建设用地等方面需求,推动度假区建设、聚人引流;突出农村十里文化圈,城市社区15分钟文化圈,融入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内容;挖掘利用公园绿地经济价值,提高建设综合效益。
2.优化设施布局。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用房;关于社会事业、公服配套方面,由民政、文旅、卫健、住建、应急、商务、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行业的专项规划,提出明确的书面意见;结合城市防洪排涝、城市燃气电力专项(中高压燃气走廊、高压电力走廊)、平急两用人防设施、地质灾害易发点分布等,优化安全设施布局;大城市近期拍卖与开发地块一般在20-40亩左右,对于大于50亩以上的大地块相对较少,建议在规划中增加弹性道路与地块划分较小方面的要求。
3.优化组织流线。结合《市主城区公交路线优化及运力调配调整方案》,修改完善公交车站、首末站等内容,同时注意优化交通组织流线,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建议进一步加强水景观、水文化、水安全相关的规划打造,唐家渡电航工程建成后,将在规划范围内形成较大的水面,建议进一步研究有关湿地、水上活动、亲水乐园等设施,探索游船旅游路线。
二、遂宁高新区电子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电力通道(35kV线路工程)选线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衔接上位规划。补充与该项目相关的上位规划,加强与国空、控规、电力专项的衔接,明确是否有新增用地,包括一次性经济补偿的用地范围。补充项目与“三区三线”,耕地分布的关系分析,补充核实项目防护要求与周边建设用地和渠河河道管理要求,明确铁塔用地范围坐标界址。
2.完善文本内容。建议增加周边电力线路和接电源对比分析。进一步梳理沿线不利或冲突的已埋或相关规划的其他线路。增加与规划用地与现状用地的重叠图。增加比选方案。补充新建段与道路红线的平面关系和埋深情况,补充可行性论证。补充表达现状排管的接入是否可行,容量是否能支撑。核实选线方案与现状其他市政管线有无冲突。该方案是否涉及利害关系人(用地)的利害关系,需要相关用地设施业主书面认可。从符合性规划规定维度和工程落地的维度充分完善方案深度。
部门审查意见:
1.补充现状情况,中环线北侧高边坡是否有位置可开挖。道路交叉口处、重车较多,应考虑荷载。
2.龙洞坡片区规划为工业用地,即将新建企业,用电能否同时保障。
3.补充中环线道路断面现状图,核实其他综合管线位置。
4.核实渠河跨河处架杆位置是否在渠河管理范围内,若是应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三、能源职业学院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加强分析论证。进一步补充完善方案调整的原因与理由,保障调整后功能与设施完善,品质提升。明确调整前后总技术经济指标变化情况,核实调整后是否满足已出规划设计要求。明确服务功能调减后是否满足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办学的要求,核实调整后的功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因管线冲突进行调整的,应明确现状管线的防护要求,明确调整后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优化方案设计。学生宿舍调整后内院大于24m,应设计消防通道可达;实训楼二层卫生间建议保留,技术图纸须复核是否满足消防,无障碍规范,技术图纸相关细节修改完善。远期建设建议预留游泳馆。总图加指北针,体育馆北侧的运动场应为南北向,体育馆出入口加雨蓬,取消平面楼梯旁的出入口,体育馆更衣室前不要再加走道。宿舍按《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加电梯,公共卫生间加手盆,宿舍首层加无障碍设施,宿舍靠科创西路的面增加装饰百叶。
3.完善文本内容。补充日照分析。
四、邦泰时代之城B区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方案设计。核实地下停车位净空尺寸要求;人防设置应标注并专门设计;人防应建指标不足,应与人防部门复核确认;人防地下室应尽量布置在负二层,且应考虑各防护单元的出入口、配套设备房等;核实绿地率指标,消防扑救场地不应计入绿地率指标;地下室不建议采用斜坡式设计,建议分台布置;非机动车库不宜集中布置,不利于使用,建议南北分区;外立面应注意比例搭配,门厅主入口位置应考虑平、立面统一;建议大门增加公服配套、门卫室等功能用房;细化场地竖向设计,结合场地现状地形统筹好用地道路与住宅的关系;建议优化沿街商铺,特别是结合主入口布局便民商业设施;天际线的表达应与方案保持一致;建议调整后配套面积尽量不减少;1#楼2层与3层的大堂平面不对应;建议16、17#楼B-1-X户型增加一个卫生间,保留上下水条件;T2户型未设置担架电梯。设计资质乙级是否能承接本项目,建议建设单位复核。
2.优化交通组织。明确非机动车停车入口与机动车入口的处理方案;总平消防通道应按环形布置,不应形成尽端回车;出入口较多,建议优化出入口组织,论证减少车行出入口;补充分析车行出入口与周边已形成的车行出入口关系;加强车行交通组织与场地及周边道路的竖向衔接。
部门审查意见:
1.补充辖区管委会对在建商业及住宅的销售情况说明,并尽快完成调整公示。
2.优化第五立面、第六立面设计。
3.补充海绵专篇。
4.项目涉及方案调整且面积有变化,应重新申报办理人防行政审批手续。
五、遂宁高新区栖湖里商业街项目提升改造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方案设计。加强商业街交通流线组织,优化功能流线;商铺划分后空间尺度较小,应适当保留部分大空间的商铺;建议优化提升广场和入口、节点景观设计,增强昭示性、可达性、互动性;建议补充停车配套规划,论证车位配套合理性,考虑增加新能源配套设施;复核屋面金属瓦是否影响原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建议增加屋顶绿化或屋顶露台空间利用;优化山地景观;临街面改造应考虑补充周边人群对临街空间和公共空间使用需求的短板,加强大尺度广场的人行流线分析;绿地率不要突破规划条件要求,建议通过广场设计细化、屋顶绿化等方式补齐绿地率指标。
2.完善文本内容。建议更多的强调城市更新规划、城市运营,充分分析人群需求,精准定位,再明确风貌定位,场景改造定位;慎用政区图(或模型);细化投资与收益分析;加强业态调整可行性分析和业态配比的方案研究,平面布局改造要考虑与不同业态配置和布局的关系。
部门审查意见:
1.补充项目调整的必要性。
2.完善经济测算。
3.深化广场景观设计,增加广场LOGO标识,增强昭示性。
六、遂宁金融商业中心(佳乐世纪城)万象中心项目(C1-3-09地块)方案设计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加强论证分析。完善调整依据,补充政策、相关规划(含城市设计)等,提高方案调整合理性。
2.优化方案设计。深化第五立面风貌设计,改造建筑应与商业体整体设计,完善内部商业流线组织。建议增加二批次商业外立面实墙部分。调整建筑消防扑救面设置,应满足防火规范要求。复核办公改商业后的消防疏散,停车配套等规范变化,尽量本项目内部平衡。建议金街部分四层与商业综合体连通,增加商业送货通道。复核西北角的车库出入口跟道路距离,核实车行出入口与禁开口路段的管控要求是否冲突。补充天际线分析图。增设LED应作必要性和整体风貌协调性分析。
3.完善交通分析。补充停车位与相邻地块统筹平衡的依据。
部门审查意见:
1.出具该地块正式规划条件。东平北路禁止机动车开口。该项目采用地下室与相邻地块连通方式进行,连通后为特大型车库,需满足3个机动车出入口,需满足“当车道数量大于等于5且停车当量大于3000辆时,机动车出入口数量应经过交通模拟计算确定”的规定。
2.人防设计专篇为大地块集中设计,应出具国动办同意集中设置的相关文件。人防面积应出具国动办审查意见。
3.建筑平面应清晰表达,项目一期内部洞口调整会影响面积发生相应改变,对结构和消防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应说明。
4.市河东新区管委会需核实与佳乐企业招商引资协议属实的相关情况,并提供书面说明。
参会领导、专家及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省政府驻遂宁市自然资源督察员郭长春、刘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风貌规划师陈卓;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规划院副总规划师、高级工程师文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卜银,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地下空间分公司高级建筑师戴嘉豪,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高级规划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易青松;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动办、市交警支队;四川明星电力公司、四川能源技术学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政策法规监察和信访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城市风貌规划管理中心;经开分局、河东分局、高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