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召开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会
5月22日,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张志主持召开遂宁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地矿科、生态修复科、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市在建生产矿山和已关停但仍需履行修复义务的矿山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地质地矿科讲解了采矿权新设、延续、变更、注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通报了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的典型案例。生态修复科讲解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缴存和计提、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土地复垦利用、矿山生态修复档案建立有关要求,通报了矿山生态损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规范遂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遂宁矿业市场健康稳步发展、提升遂宁矿山生态环境离不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各方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形势,明确自身在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中应尽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增强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我市矿产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立说立行,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加强学习,全面掌握储量核实、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批、矿业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最新政策,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和高效服务能力,矿山企业要切实增强依法采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遂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高质量要素保障。要严格执法,充分运用12345违法举报线索、卫片图斑核查及各类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采矿行为,通过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方式,压紧压实矿业权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全力保障矿山安全、生态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