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
第四部分 附件15
第五部分 附表16
二、收入决算表16
三、支出决算表16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职能职责>的通知》(遂编办〔2020〕6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局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
(2) 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组织辖区内城市设计(重点区域除外)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3) 负责辖区内用地预审和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用地规模小于100亩的工业项目,政府性投资的一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小规模的区域内公园绿地项目,建设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社区级的公共配套设施及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建(构)筑物风貌改造、临时工程建设、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店招店牌、屋顶改造、既有建筑增设电梯、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4) 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5) 承办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6) 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7)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8) 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9) 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0) 配合做好辖区内执法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维稳工作。
(11) 负责园区林业相关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分局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机构。根据职能职责,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地质地矿股、利用和确权登记股、耕地保护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规划管理股、林草资源股等8个股室。2023年全局在编人员共15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0.0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7万元,增长15.5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0.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0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0.0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7万元,增长15.5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7万元,增长15.5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4万元,占11.01%;卫生健康支出9.93万元,占3.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5.57万元,占76.97%;住房保障支出23.72万元,占8.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0.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5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度减少0.3万元,下降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未发生相关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6.69万元,增长30.9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提前扎账,部分应付未付资金在2023年度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未申报项目预算,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单位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