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健康城市,推进健康城市规划
2020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指出,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为代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日常状态下城市稳定的服务体系造成了重大冲击,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健康城市规划和应急治理的关注,促使规划学术技术界重新思考:如何通过规划管控推动平疫结合设施的空间布局,并开展平疫转换规划设计以兼顾城市日常健康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和事故的应对,从而使城市设施具备快速重组的能力,促进城市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空间规划和治理是实现健康促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和事故的重要工具。基于城市环境与人类健康之间的广泛联系,需要为健康而规划设计,将健康的考虑纳入规划和设计成为当前对于城市空间品质的重要干预和提升维度。虽然现行城市规划关注了公共卫生(日照、通风、污染点隔离等);但面对日常健康促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和事故的应对,空间规划需要创新响应。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间规划规范》。该规范充分考虑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求,按照疫情防控救治用地、设施、通道的日常使用与应急状态功能特征的分类原则,构建了涵盖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应急保障等功能的公共卫生应急空间框架,提出了对疾病预防控制应急空间、医疗救治应急空间、平急结合空间、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空间四类公共卫生应急空间的规划原则、用地控制指标和空间配置要求;良好衔接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 51143-2015》《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 51327-2018》《城市防疫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T/UPSC 0005-2021》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健全了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间体系。
该规范具有以下3点创新特色:
(1)健康理念融入规划建设:落实各类公共卫生应急空间的用地控制标准、相关用地的复合利用配置标准。基于在全国特定城市开展的深入调研和国内外相关实践案例,该规范针对四类公共卫生应急空间提出了用地控制指标。例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应结合设置建筑面积≥40m2的发热诊室和用地面积≥100m2的转运场所”。这些指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可在后续规划实践中进一步验证优化。
(2)健康理念融入空间管理:完善医防协同和平急结合的空间管理与功能配置引导。基于对全国特定城市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经验的总结,该规范确定了平急结合空间的分类分级,提出了平急结合设施和场地的空间管理原则和功能要求。例如:“平急结合场地应避免分散种植高大乔木或固定支架性建(构)筑物,每个县(区)应配置不少于1处的Ⅰ级平急结合场地,可满足50辆以上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及装备进入作业,或搭建其他临时医院和隔离观察点”。这对实现空间的快速平急转换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3)细化诠释“城市健康安全单元”:以特定空间单元为核心的治理方式具有资源整合和精细化响应的优势,社区的应急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应急能力。我国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提出:“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而该规范积极回应了《指南》要求,提出:“结合当前我国城市正在建设的‘十五分钟生活圈’,应统筹考虑增加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设施,包括护理设施(紧急、长期和备用护理)、抗病毒药物供应点、含独立浴室的备用隔离空间等”,进一步细化诠释了“城市健康安全单元”的内涵。
当前,各个学科和行业都在思考自身在公共卫生事业当中可能发挥的作用,也在反思和展望今后如何有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城乡规划学科而言,健康城市规划和治理的实践仍处于早期起步阶段。城市规划发源于改善公共卫生和健康条件,但目前仍在“寻找回到健康本质的道路”。规划界已再次重视城市规划对于公共健康的重要作用。未来应致力于推进“健康城市规划”,基于城市发展要素的空间安排,减少健康风险,合理配置健康资源,实现健康公平。深化理解不同空间层级和类型的规划对健康的影响,并明确程度和阈值,在机理、方法和技术等方面加强创新研发。
综上,《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间规划规范》是健康城市规划和应急治理领域的一项重要研究成果。该规范的发布将指导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提供设施、场所和通道保障,有助于切实提高城乡空间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落实到城乡空间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