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遂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常务会会议纪要
2015年12月23日下午,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杨洪波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市规委会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遂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原则同意该规划,按以下意见和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报批。
1.该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补充,要与生态、宜居、绿色、文化的城市发展特色有机结合,使其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成为遂宁开展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南;
2.正确理解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定位,规划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相一致;在规划区域内,切实贯彻实施海绵城市相关理念,保证城市海绵系统的一体性,并针对城市功能分区特点,采取相应的海绵城市建设措施,使城市海绵功能效益最大化;
3.正确理解“低影响开发”概念,深化对于季节性变化所形成的降水量差异研究,充分考虑对暴雨产生的径流的控制,优化相关规划指标,加强适用性研究,分类指导,着力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4.充分把握规划对象的源头和核心目标,注重恢复和构建水生态系统,将城区范围内的江、河、湖、堰、绿地、森林等纳入海绵城市设计,系统思考,统筹规划,既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又展现生态山水城和现代花园城的城市风貌特色,使城市绿地、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和城市开敞空间等更好地为海绵城市的建设发挥作用。
二、遂宁市幸福美丽新村总体规划(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原则同意该规划,按以下意见和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报批。
1.准确把握幸福美丽新村的定义和内涵,与相关的城镇化规划做好衔接,在新村产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形成对各区县的指导性规划,将新村建设成为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家园;
2.积极探索“产村单元”建设,将产业和新村统筹起来,做到产村相融,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产业特色与新村居住环境相互协调,打造各具特色的新村;
3.要做好农村发展的“加减法”,理性看待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减量化趋势,将场镇纳入新村统一规划,合理测算当地需求,从资源的节约、集约化发展方向引导产业发展,合理确定新村的层级和类别,合理设置农村综合体;
4.注重历史文化特色村落的挖掘与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特色村庄。
三、遂宁市东升路、东平大道景观提升方案(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二院)
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报批。
1.景观的提升不应局限于道路本身,要与周边建筑相结合,要与其功能的实现和外部的需求相协调,形成进入周边建筑的景观界面;
2.要成为体现“三城”的载体,更好地体现现代花园城的城市理念,形成城市花园的延续,科学合理设置“口袋花园”、“邮票花园”等小型、微型城市花园,利用城市绿带将其串联成一个整体的生态景观带,增强系统性;
3.将道路提升改造纳入海绵城市建设中,考虑好城市共同管沟、共同管廊的同步建设问题,避免重复建设,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
4.在实施过程中,要明确不同区域的建设主体和责任,并提出具体的建设要求和指导性指标。
四、遂宁市天宫南路东侧、富源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遂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原则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下一步的实施中注意与总规的协调。
2.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总用地面积:25362㎡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45米
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
机动车停车位:住宅建筑按照1个/户,商业建筑按照1个/100㎡配置。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5%
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宜与周边地块相协调。
五、尚城四期?澜庭项目设计方案修改(浙江恒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1.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
2.经济技术指标:
调整前指标: 调整后指标:
用地面积:45805.71㎡ 用地面积:45805.71㎡
总建筑面积:162711.11㎡ 总建筑面积:164369.25㎡
计容建筑面积:118173.71㎡ 计容建筑面积:118173.22㎡
住宅建筑面积:93577.60㎡ 住宅建筑面积:93577.60㎡
商业建筑面积:23622.36㎡ 商业建筑面积:23621.86㎡
不计容建筑面积:44537.39㎡ 不计容建筑面积:46196.03㎡
燃气调压站建筑面积:21.42㎡ 燃气调压站建筑面积:0㎡
地下室建筑面积:44515.97㎡ 地下室建筑面积:46196.03㎡
容积率: 2.58 容积率:2.58
建筑密度:28.26% 建筑密度:28.92%
绿地率:30.4% 绿地率:30.4%
机动车停车位:1236个 机动车停车位:1236个
出席:市长、市规委会执行主任赵世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朱兵,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遂宁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规委会副主任周霖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武,市政府秘书长、市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叶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委书记白争春,船山区政府、遂宁开发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运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2名公众代表和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