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船山区四举措持续加强森林防灭火和林长制工作

近日,在遂宁市船山区森林火灾扑救和应急处置专题培训会上,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联络办公室主任罗炯对进一步抓紧抓实当前森林防灭火和推进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强调安排。

一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标语、警示牌、小喇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从视觉、听觉等多维度、高强度立体宣传省市区森林防火令和《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积极倡导献花、植树等绿色生态祭祀,摒弃烧钱化纸、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用火、安全防火意识,确保防火知识入脑入心,防火规定如影随形。

二是持续夯实火源管控。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实行“分级包干”,严格执行进山登记、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护林员等制度,紧紧抓住清明、五一等2个关键时节、管好坟头、农事用火等2个火险源头、盯紧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等2个重点人群,加强巡护检查,动态排查整治隐患,确保火源不进山入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三是持续做好备勤值守。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清明节前,各乡镇至少要开展1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持续提升火灾扑救实战能力。各扑火队伍要做好值班备勤和扑火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迅速出动;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全科学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是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林长制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加强乡镇林业队伍和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乡、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按照要求公示各级林长信息,认真履行巡山护林职责,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用火、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