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下午,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委托,市林业局局长黎涛在市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邀请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健参加会议。会议推荐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少华任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相关规划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加强规划范围论证。通过资源调查、评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在编的《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综合确定风景名胜区范围;从当下国家管控、城市发展及技术层面的要求出发,进一步补充规划依据、基本原则、实施管理等内容。
2.强化规划功能分析。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明确风景名胜区性质(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还是其他性质),补充主要功能、景区级别等内容;结合城市发展趋势,优化游客量的测算方式;旅游设施配置应结合游客量需求和城镇服务共建共享的影响,增加相应分析;进一步评估风景区内需要重点恢复、修复、培育、抚育的对象与地区;细化加强“综合防治避险规划”篇章内容,落实相关防灾措施的点位、面积和作用功能。
3.强化规划实施。风景名胜区紧邻中心城区,对规划范围与保护要求进行分析,并在规划中提出解决方案;根据现状情况、建设需求等综合要素,合理进行游客、服务人员和原居民人口规模比例分析,细化完善居民合理搬迁规划内容,确保落地实施性。
4.完善文本内容。补充项目策划、项目组织、景观提升和发展的相关内容;补充“外围保护地带”相关内容及如何落地的篇章;补充2000年批复《关于遂宁市过军渡水利枢纽工程第二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建设范围分析、建设设施的相关分析内容;补充防洪水利的相关内容;复核文本、说明书和汇报PPT的相关数据;在“一级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中补充保护范围、保护要求。
部门审查意见:
1.在保持风景名胜区连续性和整体性基础上,尽可能缩减三级保护区范围,为城市发展留足空间。充分考虑省市重点项目、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民生项目及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不将项目所在地纳入保护区范围;加强与《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的衔接。
2.开展双评价双评估工作,提出风景区现状存在问题,结合历版总体规划,补充遂宁市城市发展历程;范围线的划定应按照项目+自然保护地范围+三区三线范围来考虑。
3.增加海绵城市篇章,在疏山绿水项目规划中体现海绵理念;结合在编《公园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等规划,体现遂宁特色。
4.在保护分区管控中明确重大项目的定义,对于文本中相关描述和内容进一步对接辖区;按照从严保护的基本要求,充分思考涪江水系的相关保护要求,细化保护措施,特别是三个岛的相关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