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8月3日,李伦副局长带队将市人民政府聘请的10名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员分别送到各县(市、区)进行派驻,实现了全市自然资源督察的全覆盖。省政府驻遂宁自然资源督察员郭长春陪同调研和座谈。
每到一处,李伦副局长都主持召开督察员派驻座谈会,与各县(市、区)政府领导进行交流座谈。李伦副局长指出,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充分认识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认清新形势下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从严从实的新要求;二是履职尽责,切实抓好督察工作的重点,突出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省市阶段性工作、卫片执法、信访举报等方面的督察工作;三是创新督察方式,形式多样的开展督察工作,要严格按照“依法督察、公正公平、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参与不决策”的原则依法实施督察;四是完善制度,扎实做好督察员的保障工作;五是严格遵守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恪守底线、不越红线,营造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省政府驻遂宁督察员郭长春要求,一是建立督察联动机制,省、市督察员要保持经常性沟通,联合开展考察调研、巡查检查和交叉检查;二是建立督察信息共享机制,省、市督察员要互通工作信息,加强对重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关注和掌握;三是开展好查权限、查选址、查保护、查程序、查热点的“五查”工作,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对督察员的派驻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将全力支持督察员的工作,邀请督察员列席规委会、土资委会等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各种会议,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同时,做好督察员的办公、住宿、公务用车、用餐等工作和生活保障。
据悉,今年3月,我市启动新一轮自然资源督察员派驻轮换工作,经单位推荐、个人自荐、行业举荐等方式,广泛收集挖掘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员人才,通过层层筛选,遴选出10名督察员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向各县(市、区)各派驻2名督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