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第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1年6月28日,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李江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十次常务会议,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规划类
(一)遂宁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子单元XC22动态维护
原则同意该动态维护,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梳理问题,提高建设用地效率。遂宁高新区要加强对莱克汽车城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特别是原来招商引资项目引起的历史遗留问题,要进行梳理并统筹解决,使城市建设用地更加高效。
2.加快推进,提升高新区整体形象。地块位于中环线,是城市重要景观界面,要加快推进智慧冷链电商中心的落地落实,完善冷链产业体系,提升遂宁高新区城市形象品质。
(二)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ZDY-XC12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原则同意该规划调整,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1.在产业上做文章。抓产业必须脑中有全局,心中有大局,手中要布局。当前,我市产业重点要在“三扩”:扩空间、扩总量、扩增量,“三优”:优布局、优结构、优存量,“三强”:强主体、强链条、强品牌形象上想办法、下功夫、求突破。
2.在集约上做文章。产业发展要“集聚、集群、集约化”,才更有利于在有限空间发挥最大效益;各区、园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在城市增量空间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提升建设用地效率,厂房可以建成两层、三层及以上;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山”理论,避免破坏山体、水体,城区已有较大水面,可通过疏浚河流,让岸线更美,水环境更生态,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于保障重大项目。
(三)安居区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2-07、C-01-03、B-07-05和C-04-07地块动态维护
原则同意该动态维护,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鉴于头陀寺修建于十余年前,承载了老百姓记忆,是活动广场,下一步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中按程序法定化。
2.加强寺庙监督管理。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寺庙无序发展、野蛮生长,不能再因为管理部门缺位导致新的问题产生。
二、工程建设类
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四川乡村振兴学院)项目建筑设计
1.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控制规模。要科学测算遂宁可新增大学本科指标,严格控制规模,合理确定建设总量。
(2)深化设计。要增强文化自信、教育自信,体现原创性、传承性;进一步优化建筑风貌设计,特别是体育馆等建筑,要继续深化和提炼,打造地标性建筑;进一步完善空间布局,既体现遂宁自然山水格局,又提高建筑使用效率,避免造成浪费;进一步加强校内外交通分析,梳理交通流线,构建舒适便捷的交通体系;进一步深化大学校门设计,展示四川师范大学形象。
(3)精彩呈现。河东新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抓好落实,加快推进,与设计单位一道,抓紧时间再修改、再提升,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委会主要领导审定。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性质:高等院校用地
用地面积:538700㎡
总建筑面积:328928㎡(不含远期用地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299933㎡(不含远期用地计容建筑面积)
不计容建筑面积:28995㎡
建筑基底面积:92176㎡(不含远期用地建筑基地面积)
容积率:0.59(不含远期用地)
建筑密度:18.00%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36米
机动车停车位:1150个(地上450个,地下700个)(不含远期用地)
三、调整类
(一)遂宁河东新区马田棚户区改造等七个安置房项目外墙材质调整方案
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项目调整要充分阐述调整原因和目的,体现调整前后规划指标和造价等关键因素的变化情况。
(二)兴康医疗中心、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目、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第一期)调整方案
1.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规划设计要统筹考虑交通组织,形成便捷、完善的交通流线。
2.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用地面积:22633.70 ㎡
总建筑面积:49773.09㎡
计容建筑面积:36823.69㎡
不计容建筑面积:12949.40㎡
建筑基底面积:4618.89㎡
容积率:1.63
建筑密度:20.41%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54.05米
机动车停车位:369个(地上43个,地下326个)
出席: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规委会执行主任邓正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杜海洋,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遂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赵京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规委会副主任胡道军,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罗孝廉,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雷云,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委会副主任周华,市政府秘书长蒋喻新,市委副秘书长、绩效办主任何浩,市政府副秘书长皮国平,省政府驻遂宁市规划督察员郭长春,安居区委、遂宁经开区党工委、市河东新区党工委、遂宁高新区党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人防办、市通信发展办等主要负责同志,船山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经济合作局、市交警支队等相关负责同志,公众代表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