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11118日,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李江在市规划馆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规划类

(一)遂宁高新区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子单元XC26XC27调整

原则同意该规划调整,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强化规划研究。规划调整要科学合理,前期工作要扎实,用地要合法合规。要坚持片区开发模式,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土地利用和土地效益最大化。

2.严格用途管控。要产城景一体谋划,精建细管,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调减的工业用地要在片区内平衡,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3.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二)遂宁高新技术产业船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X28-03-13HX28-03-14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暂缓审议。由船山区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深入论证,确需进行调整再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二、选址类

(一)中央储备粮遂宁直属库规划选址及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原则同意该选址及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留足空间。预留与遂渝高速扩容的安全距离,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2.提高开发建设强度。结合粮库建设标准,实现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容积率不小于1.0

(二)国家粮食储备库(国丰粮油)用地选址论证

原则同意该选址论证,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提高粮食储备功能,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2.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主城区(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的粮食储备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统筹考虑储备功能,不再单独选址建设。

三、景观类

遂宁高新区桃花山片区景观设计方案

景观设计方案需与桃花山实景演出招引项目统筹谋划,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明确规划定位。从三个维度来考虑:(1)充分结合渠河景观项目打造,将桃花山打造成桃花源的姊妹篇,桃花源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由涂虹同志牵头,遂宁高新区具体负责。(2)尊重自然,适度打造。全面梳理文态、业态、生态、形态,坚持片区综合开发建设理念,把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实现片区开发建设整体平衡。要强化低效林改造,减少人工绿地、硬质铺装,保留自然特色,还原遂宁人民心中的桃花山。要将其打造成桃花博物馆,达到研学、科普的目的,并产生经济效益。(3)整体谋划,一体建设运营。要统筹解决好烂尾楼等历史遗留问题,拆除山上不协调建筑。打造山水人文相融的高品质城市公园景区,实现项目策划、规划、建设、运营联动发展,提升片区综合开发价值。

2.深化方案设计。要突出桃园盛景,增加桃树的品种和比重,做足做够桃花文章,把握好植物配置和色彩搭配,错季错位布局果蔬,确保一年四季均可游览。增设科普教育基地,采用多种参与形式丰富景区功能,创新经营理念。

3.优化交通组织。处理好与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取消景区内电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安全性。

4.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对九宗书院建筑选址进行专题论证,提出具体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另行研究

四、建设类

(一)优筑河东天骄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优化建筑细节,加强建筑立面风貌管控,避免违章搭建,深化建筑第五立面设计。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18259.97

总建筑面积:41079.47

计容建筑面积:29215.95

不计容建筑面积:11863.52

建筑基底面积:3297.70

容积率:1.6

建筑密度:18.06%

绿地率:35.01%

建筑高度:53.95

机动车停车位:320

(二)邦泰云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取消中庭景观水体。

2)优化小区出入口与城市道路间的交通组织,避免后期交通拥堵。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

用地面积:58466.69

总建筑面积:139809.75

计容建筑面积:105237.89

不计容建筑面积:34571.86

建筑基底面积:14167.54

容积率:1.8

建筑密度:24.23%

绿地率:35.01%

建筑高度:39.65

机动车停车位:946

(三)河东艺境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

用地面积:27389.74

总建筑面积:65718.29

计容建筑面积:49301.53

不计容建筑面积:16416.76

建筑基底面积:6791.38

容积率:1.8

建筑密度:24.80%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32.90

机动车停车位:469

(四)遂宁市凤台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要高标准建设,确保方案高质量落地。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C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31896.95

总建筑面积:116931.64

计容建筑面积:89311.46

不计容建筑面积:27620.18

建筑基底面积:5735.49

容积率:2.8

建筑密度:17.98%

绿地率:42.32%

建筑高度:78.6

机动车停车位:733

2E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31045.57

总建筑面积:111997.2

计容建筑面积:86927.6

不计容建筑面积:25069.60

建筑基底面积:5907.2

容积率:2.8

建筑密度:19.03%

绿地率:42.62%

建筑高度:78.6

机动车停车位:747

3F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12242.17

总建筑面积:47937.15

计容建筑面积:34278.08

不计容建筑面积:13659.07

建筑基底面积:2399.1

容积率:2.8

建筑密度:19.60%

绿地率:41.46%

建筑高度:72.6

机动车停车位:289

五、调整类

遂宁市河东新区明村拾味(万达店)项目外立面改造方案

原则同意该改造方案一。

六、其他要求

(一)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扎实做好规划调整前期工作,各区、市直园区要按照片区、组团深入研究。要降低规划调整频率,保证调规合法合规,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动产城景一体化发展。

(二)严格执行审查机制,提高会议质量。上会议题要层层把关,市级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充分研究,上会材料由市级分管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再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深入研究新建居住小区出入口和城市道路的安全衔接,系统梳理城市道路、红绿灯设置、人行道路等问题,在建筑方案前期论证时提出审查意见。

 

出席: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规委会执行主任刘会英,市委副书记、市规委会副主任景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杜海洋,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遂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涂虹,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晓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规委会副主任胡道军,市政府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张韬,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委会副主任周华,市政府秘书长蒋喻新,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金兵,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绍坤,省政府驻遂宁市规划督察员郭长春,安居区委、市河东新区党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经济合作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人防办、市通信发展办、市交警支队等主要负责同志,船山区委、遂宁经开区党工委、遂宁高新区党工委、市委绩效办、市教育体育局等相关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