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Y-XC11子单元论证及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说明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Y-XC11子单元论证及调整》是在《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2017年调整)》《遂宁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集中集成编制——西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对西宁片区ZDY-XC11子单元局部用地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该规划调整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接收社会公众的审阅。若对此规划方案有异议或者疑问者,请与我局联系。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2日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0日
项目名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Y-XC11子单元论证及调整》
调整内容
1.项目概况:
以提升土地利用质效,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改善居住条件、提高防灾能力等为出发点,重点解决西宁片区ZDY-XC11子单元明月路与象山路交叉口区域背山地块交通出行存在的隐患问题,增加城市支路、优化片区交通组织,特编制本规划调整。
本次调整范围为西宁片区ZDY-XC11子单元,总面积约为420.01公顷。主要调整主要涉及地块为明月路与象山路交叉口处XC11-03-05、XC11-03-06、XC11-03-07地块,涉及调整用地面积1.32公顷。
2.主要调整内容:
(1)沿腾飞街与象山路交叉口向西增加16米宽城市支路,并向南沿遂宁银行地块北侧形成环线,与象山路相接;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增加1.32公顷,二类居住用地减少1.32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变。
(2)新增城市支路后,结合用地权属,将调整区域内原地块进行分割后,由原3个居住地块调整(XC11-03-05、XC11-03-06、XC11-03-07)为4个居住地块(XC11-03-05、XC11-03-06、XC11-03-07、XC11-03-09);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指标均不变。
附注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遂宁市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要室查收,邮政编码629000。
(2)联系电话:0825-2224250。
2.有效反馈意见期: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查询网址:http://gtzy.suin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