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8年11月26日,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邵革军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规划类
(一)关于《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片区城市竖向、道路、排水及综合管廊(管沟)等专项规划》和《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强片区城市竖向、道路、排水及综合管廊(管沟)等专项规划》
原则同意两个专项规划,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完善有关手续。
1.注重与城市相关规划的衔接。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工作,并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对接。
2.加强规划管控。统筹考虑两个片区的路网、管网、水网、综合管廊等规划,各项建设要严格按照专项规划实施。
3.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快组织实施。重点梳理雨污管道、城市道路、排水等体系的现实问题,把解决黑臭水体和治理城市内涝放在首位。
4.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并充分考虑规划的前瞻性,雨污水管网要留足管径,已建成的城区不宜再进行综合管廊工程建设。
5.凤台片区要以公园城市定位来建设,不宜安排工业用地;堤防工程要抓紧建设,将防洪堤打造成环观音湖城市滨水生态岸线;要把取水口北移工程与凤台片区管网一并规划,并与高铁站选址、高铁线走向与凤台片区规划结合起来;要科学研究片区土石方平衡,严禁搞大挖大填;要利用好地形高差和地下空间,因地制宜确定道路、场地标高。
6.南强片区要合理统筹协调好排水系统标高与观音湖洪水位,统筹污水处理厂扩建和雨污管网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开善河、米家河黑臭水体治理和天宫路、明星大道内涝治理。
(二)关于《遂宁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原则同意《遂宁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完善有关手续。
1.落实好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实行“多规合一”,将土地有关指标进行落实。
2.落实好各县(区)管控主体责任。根据各地发展现状和需要,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严格按照《规定》高效落实。
3.村庄建设要依山就势、错落有致,突出丘陵地区乡村风貌和乡村特色。明确对村庄天际轮廓线的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山体高度。
4.建设用地容积率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有关重要指标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5.建筑退铁路、高速路、重要河道的距离按照有关规范规定执行;临河最大连续展开的界面原则上不超过20米。结合遂宁实际充分考虑防洪防灾避险标准要求,进一步论证村民住区与养殖区的保护距离。
6.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实现共建共享。
7.深入研究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加大对专业人才队伍的配置和培训力度,以达到相应的村镇规划管理要求。
(三)关于《遂宁市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导则》
原则同意《遂宁市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完善有关手续。
1.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管控,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引导。要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支撑培训,将导则和技术管理规定运用落地,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产生实效。
2.加强农村建设管控。将途径遂宁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的村庄建设纳入规划管控,引导农村建设适度聚居,农房建设要依山就势、因地制宜,严禁农村建筑占用河道建设。尊重和保护自然山水,避免造成水流不畅等环境问题。
3.将“厕所革命”纳入《导则》中。原则上50户及以上的聚集点要设置一处公厕,推进户用厕所标准化建设。
4.进一步对经营户、农户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学习和培训,加强对旅游重点区域道路两侧的房屋建设管控。
二、建设工程类
(一)敏捷·锦绣源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方案设计。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51982.80㎡
总建筑面积:173567.14㎡
计容建筑面积:129957㎡
不计容建筑面积:43610.14㎡
建筑基底面积:15594.48㎡
容积率:2.5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40.10%
建筑高度:72.9米
机动车停车位:1129个
(二)碧水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方案设计
1.结合民航飞行学院搬迁,合理调整建筑高度,依法按程序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批及备案程序后再报市规委会审议。
2.项目必须依法取得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新增违法建设,市城管局和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强化监管力度。
(三)清净寺2期、3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1.结合民航飞行学院搬迁,合理调整建筑高度,依法按程序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批及备案程序后再报市规委会审议。
2.项目必须依法取得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新增违法建设,市城管局和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强化监管力度。
(四)广电大楼外立面改造方案设计
原则同意该外立面改造方案设计,增加夜景灯光设计。
三、规划调整类
西部国际汽车产业园基建项目(2,8,9,10#楼修改方案)
原则同意8#、9#方案调整;2#楼两栋楼的外墙材质采用花岗石。
四、市政类
涪江六桥(袁家坝渡改桥)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工程方案优化设计
原则同意宏桥街通道桥位方案,同意“祈福”单塔斜拉桥西侧接口设计方案,同意涪江六桥渠河以西接线中线线位方案及涪江东侧与东平大道的立交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调整有关规划。
1.由遂宁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牵头,提出建设实施方案,尽快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待审批后,市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遂宁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市交运局加紧组织建设。
2.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分析论证项目建成后对通德大桥交通流量的影响,结合施工条件、山体开挖、线性选择等,进一步优化论证渠河以西接线方案及与火车站片区城市道路的有机衔接。
3.优化桥梁命名;增加夜景亮化方案,将其纳入环观音湖片区夜景照明方案一并落实。
4.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交运局要做实降低噪音及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全力做好群众工作,避免群众上访。
五、其他要求
(一)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实行商住分离,市民活动场所要适当远离居住小区,避免噪声污染。
(二)新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要提档升级,禁止安装防盗栏。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结合民航飞行学院即将搬迁,将航空限高所受影响的区域一并纳入规划统筹考虑,对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系统性、科学性研究论证,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出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规委会执行主任杨自力,市政协主席、市规委会副主任刘德福,市委副书记、市规委会副主任冯发贵,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规委会副主任吴相洪,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罗孝廉,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委会副主任周华,市政府秘书长付勇,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目督室主任何浩,市政府副秘书长邓云,省政府驻遂宁市规划督察员郭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投促委、市环保局、市旅发委、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市通发办、市交警支队、市人防办、遂宁经开区党工委、市河东新区党工委、船山区政府、安居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公众代表和专家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