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城区分割商服门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出让金标准修订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2023年12月6日公开举行遂宁市城区分割商服门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出让金标准修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遂宁市城区分割商服门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出让金标准修订成果。

二、听证会举办机构: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听证会时间: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至16:00。

四、听证会地点:遂宁市船山区介福路街道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五、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报名。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25-2311196。听证代表按听证须知中的原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

七、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遂宁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遂宁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其中法人组织听证代表不超过5名,公民听证代表不超过4名。报名人数超过以上限额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公正抽签方式确定。

2.获得参加听证会资格的代表,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

3.听证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遂宁市城区分割商服门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出让金标准修订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听证代表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机构。没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以书面形式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中的有关资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的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