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期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议事纪要
2024年11月29日下午,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杨韬委托,副局长袁静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会议推荐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副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魏柯任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规划调整及建筑方案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遂宁高新区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Y—XC18规划论证及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加强分析论证。补充完善调整必要性,明确调整后燃气用地是否需另行选址,如确需另行选址应结合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布局;进一步加强交通影响分析,明确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补充地块建筑风貌引导和停车配套指标要求。
二、遂宁市涪江初级中学新建教学业务用房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交通组织。建议结合校园整体进行交通分析,整体考虑车行、人行、非机动车交通流线等。补充学校整体停车配套说明。
2.加强论证分析。补充规划设计条件,加强新建与既有用房的联系,核实生均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复核红线退距的问题,新建与既有建筑的间距,复核总平教学楼退运动场是否满足相应规范退距要求。复核平面消防疏散和救援条件,如楼梯是否满足疏散距离和宽度。复核二层庭院上的绿化是否计入绿地率。
3.优化方案设计。立面建议在方案一基础上优化,辅助功能用房如卫生间、办公室应均匀布置,考虑垂直绿化后期维护的难度,复核外立面色彩深红色色号是否符合效果图。进一步优化各功能厅主出入口广场与建筑结合效果。庭院设计略显平淡,可结合水吧营造内外相融的空间。教室疏散门可设计门斗内凹,并在教室内形成贮藏空间。建议增加无障碍设计中电梯及出入口坡道。优化第五立面设计。
4.完善文本内容。补充绿建、人防、光彩等专篇。
部门审查意见:
1.补充抗震设防、消防设计、海绵设计、绿色建筑专篇。
2.抗震设防及绿色建筑应结合(2024版)进行统筹考虑。
三、锦绣潮鸣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总平布局。二期中两个消防回车场是否可通过道路连接,通过环形通道解决回车问题。核实该项目周边基地的机动车开口情况,明确该项目机动车开口的合理性。垃圾房靠出入口靠近住宅位置不妥,建议优化。
2.优化方案设计。复核T2户型楼梯是否采用加压送风系统或防烟楼梯间,复核封闭楼梯与防烟楼梯的相关规定。社区食堂后勤流线,隔油池等设施应充分考虑。考虑住宅与商业空调位合理性。担架电梯与客梯尺寸应精细设置。整体车库体系与一、二期分期的划分有待优化(除了分期匹配问题、坡道问题),无充电车位分区,未形成单独防护单元。应明确公建化阳台的具体处理方式。一梯两户楼梯间应开窗通风。配套用房连续面宽超过80米应设置联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配套用房空调外机不宜放置在屋顶,建议结合立面造型合理设置空调外机位。
3.完善文本内容。补充部分户型洗衣机位设计。补充地下车库防火分区和防火单元示意图,并对未来充电需求进行空间预留。
部门审查意见:
1.该项目进行了分期建设,人防工程应按照分期建设要求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一、二期均应按配建要求分别同步布置防空地下室。
2.文本中应完善人防专篇深度,总平面图(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的关系)、文字说明、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表,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四、遂宁高新区新能源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遂宁高新区国电投新能源新质生产力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总平布局。明确甲类库房的安全防护要求,甲类库房与食堂相邻,建议调整布局,丙类库房不应与民用办公贴邻建造。宜加强对甲类用房、储存区、工艺区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原则上易燃易爆品应布置于全年最小风频上风侧。建议调整食堂位置,保证明火区域远离甲类仓库用房,办公区域不建议与丙类仓库合并建设。货运开口离道路交叉口较近,应做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建议优化货运装卸货流线。
2.优化方案设计。建议测算光伏装机容量及光伏电的分配使用情况。复核工业用房体量长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相关消防要求,建筑立面形态建议调整,优化设置天窗、促进采光+通风,建筑长度超长,应设通过建筑的消防通道。办公室需符合民用建筑疏散要求。非机动车停车位要考虑停车棚,并提供相应充电位。补充基地南侧高差处理的技术措施和景观策略。根据使用需求,建议适当增加车位。
3.完善文本内容。补充环评和安评结论,补充污水废气处理措施。
五、河东新区仁里片区黛山澜庭项目(HD17-12-01、HD17-13-01、HD17-08-02地块)方案设计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总平布局。商业出入口可从外界直接通过楼梯进入小区内部不妥,技术图纸中,户门应外开,符合消防规范,同时注意尺寸空间。结合周边地块现有出入口情况,明确该项目车行出入口设计的合理性。垃圾用房离人行出入口偏近,建议尽量远离。幼儿园主入口建议开机动车口,供接送幼儿园的机动车辆能时停放,或在此区域扩宽道路路面,提供临时停车。
2.优化方案设计。须论证建筑高度超高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复核楼间距、红线退距。建筑外立面建议优化提升,住宅竖向线条与水平方向线条交接生硬,商业、幼儿园、住宅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坡屋顶装饰构架建议简化,优化空调机位位置,考虑美观及方便性。明确电动自行车库的位置。明确幼儿园空调机位设置,复核幼儿园活动场地的日照要求,幼儿园用地是否需要单独划出,若是,应满足相关建筑退距退界要求。幼儿园屋面按照非上人屋面的第五立面优化。幼儿园主入口门厅直接对外,仅一道安全防线有安全隐患,建议优化。适当降低室内外高差。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完善文本内容。人防应建面积须复核是否满足要求,地下人防工程若分块设置应联通并补充相关内容。
部门审查意见:
1.论证三个地块地下室联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便减少出入口配置,优化交通组织。
2.三个地块应在各地块同步配建防空地下室,若需集中配建,应明确集中建设人防地块为先期开发地块且三块地下空间应互联互通。文本中应完善人防专篇深度,总平面图(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的关系)、文字说明、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表,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地下空间联通应与片区其他地下空间联通统筹考虑。若地下室三个地块进行联通,应统筹考虑防火分区设置及安全疏散出口。
3.补充绿色建筑专篇。
4.非机动车库设置应满足《四川省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技术导则(试行)》。
六、遂宁市江源实业有限公司新建经营场所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优化方案设计。现状分析、周边性质、空间分析等图纸需要准确,明确新建楼栋周边关系,补充与已过会建筑的情况说明。经营用房建筑立面建议优化提升,加强主入口形象昭示,建筑层高过高,建议适当降低,提高室内空间感受。补充空调位设计,优化平面卫生间布局。注意无障碍设计,坡道与卫生间问题。复核办公楼的疏散问题。
七、遂宁汽车城设计方案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优化设计方案。优化平面布置中的无障碍设计、结构柱的布置设计;核实疏散楼梯间的通风与采光是否满足要求;考虑适当的临时停车位。
八、正黄阅江府二期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优化方案设计。复核地下室人防布局合理性,应一次到位。复核调整后的计容指标,以及楼栋间距与日照要求。板率具体数据需采用表格形式表达。
部门审查意见:
1.重新申报办理人防行政审批手续。
2.调整文本中应明确人防变化情况。
九、遂宁市船山区斩龙垭片区城中村更新改造项目地下室设计方案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优化方案设计。复核减少停车位的补充情况;地下设备用房需各建筑专业配合落实;复核结构可行性;建议做好方案公示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避免社会矛盾;复核人防应建指标变化;补充地面停车场后,明确对相关道路交通的影响,并核实停车场出入口否满足规范要求。
部门审查意见:
地下室调整后,业主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完善建筑、结构、消防等专业图纸,并按程序完善设计变更手续。
十、遂宁市船山区斩龙垭棚户区改造二期(一中片区)主体工程项目地下室设计方案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优化方案设计。复核减少停车位的补充情况;地下设备用房需各建筑专业配合落实;复核结构可行性;建议做好方案公示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避免社会矛盾;复核人防应建指标变化;补充地面停车场后,明确对相关道路交通的影响,并核实停车场出入口否满足规范要求。
部门审查意见:
地下室调整后,业主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完善建筑、结构、消防等专业图纸,并按程序完善设计变更手续。
参会领导、专家及单位: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杨韬;省政府驻遂宁市自然资源督察员郭长春、刘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风貌规划师陈卓;成都市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袁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绿建中心副总建筑师陈瑞,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地下空间分公司高级建筑师戴嘉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船山区人民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遂宁高新管委会;市国动办、市交警支队;遂宁市发展集团、国家电网、涪江中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城市风貌规划管理中心;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河东分局、高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