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厅: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防灾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3]3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积极开展防治工作,现将我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防灾措施落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及时部署。汛前,我局印发了《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前迎检的通知》(遂国土资函[2013]15号)文件,安排部署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防灾责任意识,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年初,印发了《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冰冻雨雪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遂国土资函[2013]8号),召开了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总结表彰及矿山年报会议,传达了全省地质环境管理暨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防灾责任意识,落实防灾减灾措施。二是加强领导。市、区(县)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定岗定员,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片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各县(区)和涉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地灾防治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进行检查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制定预案,分类清理
市政府以遂府办函[2013]54号文件颁布了《遂宁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将15处危险性较大的地灾隐患点列入市级预案点纳入方案进行重点监测。各区(县)局也分别制定了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安排落实好汛前防灾准备工作,从2013年3月起,我局领导带领地矿科和地环站的工作人员,与各区(县)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一道,对全市各区(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一个月的全面排查和检查,全市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537处。并对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进行了登记造册、确定监测人,发放明白卡,落实责任人。各区(县)根据具体情况,对地灾隐患点进行了分类清理,对于今年亟待治理的,制订规划、落实资金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对于不能在今年治理的,加强了监测措施,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三、加强值守,强化预警预报
切实抓好地灾防治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及清明小长假,均落实了专人进行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年初与气象部门签订了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协议,每当遇到重大灾害天气时,通过联合会商,第一时间向社会及所有防灾责任人、地灾隐患点监测人发布预警信息,做到“主动避让”和“预防避让”。
四、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2012年末,我局以遂国土资函[2012]151号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印发了《遂宁市国土资源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以“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为契机,对所属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领域和地质灾害领域存在的隐患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针对露天开采行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理排查。排查采矿区域是否存在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固体废弃物堆放及可能引发的崩塌、泥(渣)石流、不稳定边坡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划定了危险区范围,设立了警示牌,及时发放了《明白卡》和整改通知书。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无证采石场和砖厂等,加大打击力度,发放停采通知书,责令停止开采。对安全隐患突出、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并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及时收取相关材料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普及防治知识,强化群测群防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地灾防治知识。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3]302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印发了《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遂国土资办发[2013]7号),成立了宣传培训工作小组,制定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利用媒体报刊、房屋标语、移动宣传车、专栏等载体以及聘请省总站专家讲课等形式,计划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特殊日期开展地灾预防避让知识宣传,向社会和群众普及防灾避灾知识,并在射洪县、大英县举办全市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家培训。
二是实施群测群防,推进防治网络建设。实施群测群防是预防地质灾害的坚实基础和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市、县、乡、村、社五级监测网络,并明确了各级网络的具体责任和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了监测责任,全市逐点与各监测人员签订了监测责任书。
三是大力推进专职监测队伍和地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面落实专职监测人员386人,目前正加紧实施建设38处地灾应急避难场所,现已建成35处,余下3处在本月可完成,汛期可全部投入使用,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报告。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