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自然资规函〔2022〕568号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2022年营商环境对标赶超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局: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2年营商环境对标赶超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函〔2022〕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营商环境对标赶超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营商环境对标赶超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市委“对标赶超、创新实干、奋勇争先”活动,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遂宁市2022年营商环境对标赶超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奋力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提供有力保障。
二、压实压紧工作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年度工作任务,主动作为、担当负责,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加强调度督导,强化工作执行。各牵头单位要强化担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标对表,建立台账,挂图作战,攻坚克难,高位推进,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狠抓整改提升总结
2022年,我局牵头负责20个三级指标,各牵头单位要加强所涉指标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每季度开展自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快速进行整改提升,务求晋级升位。
四、严格落实进度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加大目标任务的推进实施力度,在2022年10月底前对所负责的指标任务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梳理所涉指标的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总结形成先进经验做法;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强化督查考核问责
局办公室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并加强督查检查,统筹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要会同法规科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营商环境对标赶超
目标责任清单
附件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营商环境对标赶超目标责任清单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责责任单位 | 责任部门 | 牵头领导 |
一、开办企业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 局) | (四)深化改革 与服务 | 7.推进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信互认、互通互用,实现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市政府平台身份认证、抽查监管移动亮照、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缴纳税费、医保社保、交通运输、公用事业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等领域应用。 |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行市中心支行 | 法规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个逗号前的为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按工作任务排序;下同) | 李伦 |
二、办理建筑 许可 (牵头单位: 市 住 房 城 乡 建设局) |
(一)办理环节 | 13.精简建筑许可审批环节,将小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环节压缩至5个,将施工许可、人防许可、绿化许可、占道许可、挖掘许可等事项并联审批,将新建、扩建、改建等交通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并联进行,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委会审议时间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取消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环节。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遂宁国安局 | 工程科 | 袁静 |
(二)办理时间 | 14.压缩建筑许可审批时间,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审批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3个、5个工作日,占用(挖掘)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工作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用地立项许可到竣工验收审批总用时不超过80个工作日;将简易低风险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限压缩至 1个工作日,确保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总用时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遂宁国安局 | 管制科、工程科、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冯英 | |
(三)办理成本 | 15.降低建筑许可办理费用,对小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和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免予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减免严格执行中省降费政策;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方式进行施工图审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防办 | 工程科 | 袁静 | |
(四)深化改革 与服务 | 16.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深化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改革,实现报装、验收、通水(电、气、通讯)等节点信息数据实时推送至“一个系统”,市政公用接入服务一次申报、一网通办、一站办结。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防办、明星自来水公司、国网遂宁供电公司、明星电力公司、万通燃气公司 | 法规科,工程科 | 李伦 | |
18.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对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 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 对符合条件的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对供电、供水、供气接入过程中需要办 理掘路许可的,指定专人“帮办代办”,为企业提供“零跑腿”服务。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明星自来水公司、国网遂宁供 电公司、明星电力公司、万通燃气公司 | 工程科 | 袁静 | ||
19.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对清单中的部分事项实行“容缺预审”;建立并落实办理建筑许可“帮办代办”行政审批事项机制,编制办理建筑许可“帮办代办”服务指南,为省市重点企业提供咨询、材料初审、申请提交、组织协调、结果领取等“全程帮办”服务。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 | 法规科 | 李伦 | ||
20.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投资备案资料作为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前置要件,将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 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类项目,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行并联并行审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 | 管制科 | 冯英 | ||
21.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探索将勘测定界测绘、宗地测绘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将房产预测绘、人防面积预测绘、定位测量、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正负零检测、竣工规划测量、用地复核测量、房产测量、 机动车停车场(库) 测量、绿地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事项,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整合,避免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测量。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 | 确权科 | 裴军 | ||
22.完善全市统一的“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按照“多测合一”测绘测量技术标准,在开展建设用地审核、城乡规划许可、房屋预售、规划核实、人防竣工、竣工验收和产权登记等阶段充分运用“多测合一”成果,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 | 确权科,管制科、工程科、法规科、利用科 | 裴军 | ||
23.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主管部门“一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限时开展联合验收;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将规划核实、人防验收、人防备案、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备案、档案验收等事项纳入联合验收,确保采用“联合验收”完成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达100%;探索“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并联审批工作模式。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 | 法规科,工程科、管制科、利用科 | 李伦 | ||
24.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依法简化,规划环评中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避免重复评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 规划科 | 袁静 | ||
25.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对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开展 评估, 并对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进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提升评估的科学性、精准性及论证深度,避免企业拿地后需重复论证。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防办、 市林业局、市气象局 | 利用科,市地环站、地矿科、工程科 | 杨丹林 | ||
26.深化投资建设项目领域改革,全面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清单制+政府配套服务”审批改革,优化规划用地审批管理,强化全流程监管服务,对已完成综合评估的区域建设项目,无需再进行相应的评估评审;对未纳入区域评估的事项,可根据项目位置和风险等级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开展区域评估的新立项项目数量占全部工程建设项目数量的比例达5%以上。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防办、市林业局、 市气象局 | 利用科,市地环站、地矿科、 | 杨丹林 | ||
27.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制定发布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指标,构建“标准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承诺与信用评价、数据应用的“一诺双用”全过程监管机制,实现标准管理、集约用地,确保全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中,成功供应“标准地”达20宗以上;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探索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利用模式。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 | 利用科 | 杨丹林 | ||
28.推行农民工保障金差异化缴存,允许建设项目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中的任意一种方式缴纳保证金,也可采取组合方式缴纳;健全建筑市场信用分级制度,对被评为守信 “红名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A 级或连续三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允许减半缴纳保证金。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防办、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银保监分局 | 法规科 | 李伦 | ||
29.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保险机构准入机制,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对因潜在缺陷造成建设工程损坏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修理、加固或重置建筑工程所产生的费用予以赔偿;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将手册内容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体系;在工程管理中探索建筑师负责制。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水利局、 市应急局、市人防办、遂宁银保监分局 | 工程科 | 李伦 | ||
30.实施建设项目差异化监管,对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的建设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多督合一”等 方式进行差异化监管;对建筑垃圾处置进行重点监管, 确保中心城区 建筑垃圾处置率达 90%以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水利局、 市应急局、市人防办 | 工程科 | 袁静 | ||
31.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平台,依托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态发布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规范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加强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从业诚信档案,完善奖惩机制。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人行市中心支行 | 法规科 | 李伦 | ||
三、获得电力 (牵头单位: 市 经 济 和 信 息化局) |
(一)办理环节 | 32.压缩用电报装环节,将居民用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为“受理申请、装表接电”2个环节;将高压用户用电报装压缩为“受理申请、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不含客户工程实施) ;将电力接入工程需办理的规划、掘(占) 路、临时占用绿地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并联审批。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国网遂宁供电公司、明星电力公司 | 工程科 | 袁静 |
(二)办理时间 | 33.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将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平均办电时间分别压缩至1.5个、5个工作日;将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户各环节合计办电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20个工作日。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国网遂宁供电公司、明星电力公司 | 工程科 | 袁静 | |
四、获得用水 用气 (牵头单位: 市 住 房 城 乡 建设局) |
(一)办理环节 | 47.持续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 修订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图,将有外线且需道路开挖的企业用水用气报装接入流程分别压缩为“受理签 约、验收通水(气) ”2个环节。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明星自来水公司、万通燃气公司、川港燃气公司 | 工程科 | 袁静 |
(二)办理时间 | 48.持续压缩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将无外线的用水用气接入工程压缩至5个工作日,有外线的用水用气接入工程压缩至7个工作日;压缩用水用气通道开挖行政审批时间, 将有外线且需道路开挖的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压缩用水用气外线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将用水用气外线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星自来水公司、万通燃气公司、川港燃气公司 | 工程科 | 袁静 | |
(四)深化改革 与服务 | 55.开展清理城镇供水供气行业收费专项行动,严格限定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工程安装、修理维护和更新改造等在用户主体责任范围内的收费;完善用水用气收费公示制度,在四川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营业网点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探索开展水权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明星自来水公司、 万通燃气公司、川港燃气公司 | 工程科 | 袁静 | |
五、登记财产 (牵头单位: 市 自 然 资 源 和规划局) |
(一)办理环节 | 58.压缩不动产登记环节,将不动产登记压缩至 1个环节,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网签备案、核税、缴税、缴纳登记费、领取不动产权 证等环节并联办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二)办理时间 | 59.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实行“112”服务承诺制,将非批量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房屋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小时内办结,存量房转移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首次登记业务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三)办理成本 | 60.降低不动产登记费用,在登记中心全面公示减免不动产登记相关费用政策, 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对不动产权证书实行免费 寄递服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四)土地管理 质量指数 | 61.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将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于土地出让合 同或划拨决定书,实现直接提取“多测合一”前期供地和预销售等形成 的测绘成果办理不动产登记;完善不动产登记备案、土地测绘备案制度,对土地所有权证书、地籍图纸等备案信息实行全数字化保存,确保土地所有权登记与地图测绘无缝衔接;依法公开查询地籍图,确保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进行查询。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62.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完善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对因责任人错误登记造成申请人经济损失,依法判决承担经济赔 偿责任后,可向造成登记错误的责任人予以追偿;加快涉土地使用权 纠纷审理进度,完善不动产纠纷案件统计制度,主动公开一审土地纠纷数量, 实现土地纠纷简易案件一审平均审理时间不超过30天。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法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五)深化改革 与服务 | 63.优化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确保企业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不动产登记预约、不动产登记申请、不动产交易备案和缴税等事项;提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实现通过微信同步查询不动产登记权利信息、抵押查封信息、非涉密非住宅地籍图及宗地图信息、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企业经营状况信息、完税信息、公共事业缴费信息及公积金信息等。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中心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64.优化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对房产交易、纳税、不动产登记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确保涉税、涉交易不动产登记事项一窗受理率、限时办结率达100%;设立“网办窗口”,对预审通过完成受理后的申请资料,通过“网办窗口”分发至住建、税务、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办理不动产登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65.推进“互联网+面签”,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人像活体比对等技术,实现抵押登记全程网办;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中的应用,允许使用电子执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书证明等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对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买卖、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等,实现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 和网上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人行市中心支行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66.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将不动产抵押登记与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抵押登记、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本登记与预抵押登记转本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权首次登记等事项合并办理;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推动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67.深化不动产登记“交房(地)即交(办)证”改革,分类制定“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交房即办证”适用范围、工作程序等,确保“交房(地) 即交(办) 证”;深化不动产登记联动服务,实现办理不动产转移过户时同步办理用水、用电、用气、用网过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明星 自来水公司、万通燃气公司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68.实施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对登记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在申请人作出资料补正书面承诺后,可“先办理、后补缺”;实施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将不动产登记网点向银行网点延伸,实现市、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分类分层登记格局;实施不动产登记“延时服务”,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企业和群 众,实行每周六上午“延时服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银保监分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69.探索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编制并发布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 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登记申请人应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因承诺不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简化不动产非公 证继承手续,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法院、市司法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70.拓宽不动产登记费缴纳方式,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实现企业可通过现金、POS机、微信、支付宝、网上转账等方式在线支付登记费和税费;探索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 (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71.加大不动产登记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信互认、互通互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在抵押贷款、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市场主体注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税收征缴等领域应用; 建立健全日常登记簿和数据入库质量保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登记簿的填写、审核和校验。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72.落实不动产登记“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为“不满意”的开展调查回访,确保不动产登记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 100%;完善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畅通不动产登记投诉渠道,确保申请人可通过投诉热线、微信公众号、四川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 记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诉。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八、办理破产 (牵头单位: 市法院) |
(四)破产法律 框架质量指数 | 106.建立职工欠薪保障机制,对因破产清算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健全财产调查协助配合机制,协调处置涉案企业置产、职工安置、风险防控等;完善涉企金融机构协助机制, 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对破产重整成功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户籍人口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户籍人口信息与出生登记信息、 婚姻登记信息等互联互通。 |
市法院,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银保监分局 | 利用科 | 杨丹林 |
107.实施破产企业不动产容缺登记,对登记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在破产企业作出资料补正书面承诺后,可“先办理、后补缺”;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程序,企业破产案件中因债务人资料缺失或第三方机构不配合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经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安全鉴定合格后,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
市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五)深化改革 与服务 | 112.提升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便利度,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查询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 | 市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利用科 | 杨丹林 | |
113.试点建设破产数据联动平台,联通土地、房产、车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数据,实现“一个平台、一键查询”;依法科学确定破产管理人分级查询权限和范围,实现破产管理人使用系统分发的账号自动查询破产企业相关财产信息,并确保全程留痕。 | 利用科 | 杨丹林 | |||
118.探索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 破产案件经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由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单位进行财产解封,破产管理人对已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时无须再办理解封手续;债务人的不动产或动产等实物资产被相关单位查封后,查封单位未依法解封的,允许破产管理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 |
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海关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九、获得信贷 (牵头单位: 市 金 融 工 作 局) | (一)企业融资 便利度 | 120.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质效,推动银行下放审批权限,鼓励银行机构打造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社区支行、小微专营支行和特色支行,向基层延伸普惠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延伸至金融机构,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签订抵押合同时,可就地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办理抵押登记,实现抵押登记“零跑路”。 |
遂宁银保监分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十一、执行合 同 (牵头单位: 市法院) | (四)深化改革 与服务 | 165.建立执行查控联动机制,将网络查控、协助执行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推送和通报制度,实现通过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向有关单位准确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整治行动,统一拒执犯罪案件审查标准和定罪量刑标准,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等方式予以惩戒。 | 市法院,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公积金中心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169.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实现司法行政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律师身份在线核验,人民法院提供律师调查令、立案文书信息在线核验等;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建立调解名册,将专家学者、律师、公证员、鉴定员、仲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充实到诉 调对接人员库,并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官网、小程序和诉讼服务大厅等渠道对外公布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信息。 |
市法院,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十四、招标投 标 (牵头单位: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
(一)招投标便 利度 | 203.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体系,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优化电子交易平台, 确保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制作、投标保证金缴纳、电子保单保函办理、项目开标、保证金退还、结果公告公示、中标通知书领取等交易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水利局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204.规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深化数据共享、加强计算机技术,确保评标过程规范有序、全程留痕、可查可溯,实现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的标段数占总招标标段数的比例达95%以上,异地远程评标占总标段数的比例达10%以上;推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CA数字证书互认, 实现全市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可使用CA数量的企业达5家以上。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水利局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205.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智慧监管平台、“信用中国(遂宁)”、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等平台的对接,加大交易大数据的整理、分析和加工利用,实现提供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自动预警服务;探索通过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获取招标核准信 息。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水利局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二)行为规范 性 | 206.制定招投标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整合分散在各行业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职责;规范招标投标流程,公开招标备案流程、申请资料和办理时限,取消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在招标公告中公示投标人报名程序,在招标文件中公示招标控制价和项目预算金额等;优化发包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允许建设单位自行决定发包方式。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207.完善招标投标投诉机制,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投诉受理情况和投诉事项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加快线上投诉办理,投诉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有效投诉举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确保按时办结率、按期完成率达100%。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208.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则保留目录和新建、修订制度规则审核把关机制,采取“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的方式, 分行业常态化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招标投 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比例不低于 30%;公开招标投标领域行 政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托遂宁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平台,实现对招标全流程在线监管。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209.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监管,健全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全面记录市场主体的各类信用信息,将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招标人和中标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招标人到期不按规定 结算工程款、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等违规行为进行督查检查,对严重违规行为纳入行业信用管理;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状况。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210.开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异常低价”“以集体决定代替法定程序直接发包”“以项目分拆形式降低标准规 避招标”“以内部违规邀标替代公开招标”“挂靠资质、挂靠企业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
市发展改革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三)公开透明 度 | 211.提升招标投标信息公开透明度,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动公开招标事项审批核准信息、合同订立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结果信息等,确保合同订立公开率达100%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结果公示率达100%;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前设置招标计划发布环节,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 30 日。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四)交易成本 负担 | 212.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取消交易平台服务费、进场交易服务费,免费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投资人诚信和以往履约等情况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确保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不超过中标价格的10%。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213.推行保函制度,允许建筑企业以电子保单保函缴纳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实现采用非现金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标段数占整个标段数 的比例达 100%;推行以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证担保或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替代质量保证金,当质保金期限结束且由招标人进行验收后,招标人在1个工作日内返还质保金。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五)深化改革 与服务 | 214.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 推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发售或者下载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对房屋建筑、市政、水利、国土、交通等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取消资格预审。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法规科,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市地环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李伦 | |
十五、政务服 务 (牵头单位: 市 政 务 服 务 和大数据局) | (一)政务服务 效能 | 218.加大天府通办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动川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渝快办”“天府通办”移动端用户身份跨省市互认、跨区域服务自 动切换,实现在天府通办注册的法人用户数量、个人用户数量、用户活跃度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速, 在天府通办注册的法人用户数量与企业总量占比、个人用户数量与常住人口占比、用户活跃度不低于去年全省排位。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 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医保局、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残联、遂宁海关、市消防救援支队 | 法规科 | 李伦 |
219.提升政务服务办事效率,加大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确保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发布率达100%;压缩办理时限,确保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中,按期办理率达 100%;减少审批环节,确保行政许可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5% 以上;完善办事指南,确保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指南准确率达100%。 | 法规科 | 李伦 | |||
220.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更新并公布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持续推动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延伸到乡镇(街道)、 村(社区) 办理,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 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占全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比例达 50%以上。 | 法规科 | 李伦 | |||
221.推行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动态化管理,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清单以外自行设立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须广泛征求部门、企业、群众、社会各界意见,并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审批部门及申报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法规科 | 李伦 | |||
222.搭建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发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服务标准,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驻,实现“中介服务超市”准入“零门槛”;探索将中介服务采购嵌入行政管理部门线上业务流程,实现中介服务成果线上流转。 | 法规科 | 李伦 | |||
223.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开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严禁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建立信用评价或惩戒淘汰机制,在教育、科技、住建、交通、水务、环保、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 域严格执行信用评价办法,对中介机构的“守信”行为予以联合激励、“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 法规科 | 李伦 | |||
224.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更新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对清单以外的证明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条件、变相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须广泛征求部门、企业、群众、社会各界意见,并公开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和办事指南等;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告知承诺制,编制告知承诺制目录,规范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 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合 作局、市林业局、市信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医保局、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遂宁海关、市消防救援支队 | 法规科 | 李伦 | ||
225.加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力度,对受理的工单分类处理、限时办结,确保回复率达 95%、回访满意率达90%以上;开设专家坐席和营商环境投诉专席,对通过“12345”热线受理的涉企诉求,当天录入遂宁市涉企诉求服务平台并在线转承办单位办理; 完善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开通网站、公众号等查询渠道,实现“12345”热线知识库自助查询服务。 | 市热线中心,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务服务 和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合作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信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医保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遂宁海关、市人防办、市公积金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 | 办公室 | 李伦 | ||
(二)政务服务 办理设施载体 |
227.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接入清单,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市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互通率、数据共享平台打通率均达100%;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推进政府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确 保“僵尸”政务信息系统“清零”。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 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医保局、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残联、遂宁 海关、市消防救援支队 | 办公室 | 李伦 | |
(三)政务服务 便利度 | 229.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实现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平均配置率达100%,可用“一件事”占比达98%以上;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布“零跑腿”事项清单,对一般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行“不见面”“零见面”,对复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行“一次办”“就近办”,确保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占比达80%以上。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医保局、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人防办、市气象 局、市残联、遂宁海关、市消防救援支队 | 管制科、工程科,法规科 | 冯英、袁静 | |
230.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市民中心,全面开展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窗口情况自查整改,确保市级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海关除外)进驻实体大厅的比例达 100%;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等基层服务站点覆盖率达100%。 | 法规科 | 李伦 | |||
231.加快推进“一证一照办”落地,梳理编制并动态发布“一证一照办”事项清单,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应事项的相关配置,实现“一网通办”;优化政务服务“容缺办理”机制,动态调整“容缺办理清单,公布“容缺办理”事项和容缺材料,规范“容缺办理”承诺书格式文本,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递补正容缺申请材料。 | 法规科 | 李伦 | |||
232.优化政务服务“联审联办”机制,编制并发布“联审联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对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政务服务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健全政务服务“全程帮办”机制,编制并发布“全程帮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材料初审、申请提交、组织协调、结果领取等“全程帮办”服务。 | 法规科 | 李伦 | |||
233.完善政务服务“延时服务”机制,编制并发布“延时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对需办理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契税征收、房管网签等高频事项的企业和群众,实行每周六上午“延时服务”;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区,实现不动产登记查询、税务发票领取、护照领取等政务服务事项24 小时自助服务。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四)深化改革 与服务 | 234.扩大政务服务事项授权代办范围,对能当场办结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依法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决定,确保已产生实际授权代办事项总量占政务服务事项可实现授权代办数量比例达50%以上;全面梳理并动态调整2022年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及时公布。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委编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合作局、川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医保局、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残联、遂宁海关、 市消防救援支队 | 法规科 | 李伦 | |
235.持续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重点推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涉及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 法规科 | 李伦 | |||
236.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编制“川渝通办”规范化办事指南,建立“川渝通办”窗口协调联动机制,科学设置川渝两省市跨区域通办“一站式”政务服务窗口,确保业务办理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加大“川渝通办”事项在省一体化平台认领发布力度,确保“川渝通办”事项认领发布率达90%以上。 | 法规科 | 李伦 | |||
237.推动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共享应用,梳理公布高频电子证照互认互信清单,分批实现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结婚证、社保卡、经营许可证、残疾人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医疗教育、公共交通、文体旅游等领域应用; 推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 政府采购等领域试点应用。 | 法规科 | 李伦 | |||
239.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高频办理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推进“政银合作”,在便民服务中心打造金融综合服务站,为小微企业提供小额取现、贷款还款等金融服务;推进“政邮合作”,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税邮、警邮合作便民点,实现建制村通邮率达100%。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裴军 | ||
十七、市场监 管 (牵头单位: 市 市 场 监 管 局) | (三)监管方式 | 276.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制定2022年“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开展“互联网+监管”业务培训,优化“互联网+监管”协同推进机制; 落实数据共享责任,加快建设智能化监管基础设施,实现监管信息联网共享。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 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医保局、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积金 中心、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残联、遂宁 海关、市消防救援支队 | 法规科 | 李伦 |
(四)深化改革 与服务 | 277.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结合行业风险特点,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性质、特点等,分类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市经济合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银保监分局 | 法规科 | 李伦 | |
278.推行非现场监管,运用大数据监测分析、物联网技术等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行触发式监管,对不触碰安全底线,不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的市场主体开展触发式监管,为新兴业态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推行“沙盒监管”,制定“沙盒监管”负面清单,杜绝将问题扩散到限定区域外。 | 法规科 | 李伦 | |||
279.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制度,从审查机制和程序、新增政策措施审查、存量政策措施清理、第三方评估、宣传培训、纠正整改、信息公开等方面形成一套公平竞争审查全流程闭环考核标准,确保考核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 法规科 | 李伦 | |||
280.推动“遂潼一体化”公平竞争审查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咨询制度,深化完善第三方评估和交叉互评互认机制,及时纠正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建立“遂潼一体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等方面的案件线索互联互通机制,开展执法办案业务交流。 | 法规科 | 李伦 | |||
281.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在仅需形式审查的部分监管领域,以及因现有科学技术、监管手段限制未能 及时发现问题的,或行政相对人、第三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部分情形,试行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 法规科 | 李伦 | |||
十八、包容普 惠创新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 委) | (一)创新创业 活跃度 | 287.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分类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优化资本要素和土地要素配置方式,提高劳动力和技术要素流动效益;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促进土地要素集约高效利用,资本要素精准配置,创新人才集聚发展;探索建立“遂潼一体化”跨区域人才资质互认机制。 | 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利用科 | 杨丹林 |
(三)市场开放 度 | 296.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与保护, 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出台涉及外商投资相关政策举措时广泛征求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商协会意见建议,积极提供外商投资外文参考;落实促进外商投资相关指引性文件,在法定权限内指定费用减免、用地指标保障等举措,激发外商投资活力。 | 市经济合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利用科 | 杨丹林 | |
(四)基本公共 服务满意度 | 300.加快职教中心建设,推进四川能源职业学院、四川文轩职业学院(二期)、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一校三园”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证书”工作,实现学历技能并重,“双证”促进就业;办优办强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人均校舍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5000元/年。 |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利用科 | 杨丹林 | |
十九、民营经济 (牵头单位: 市经济和信 息化局) | (三)深化改革 与服务 | 333.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有分歧欠款,逐项制定清偿计划,多途径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确保省级交办民营企业家投诉案件办结率达 100%;深入开展问题楼盘化解工作,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机制,着力解决手续缺失和欠税欠费等问题导致的楼盘办证历史遗 留问题,确保历史遗留问题楼盘不动产登记“应办尽办”。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支队 | 确权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利用科、管制科、工程科 | 裴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