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后公布]遂宁市安居区东部新城(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单元A、B、C调整批后公布
公布说明
《遂宁市安居区东部新城(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单元A、B、C调整》是在《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安居区东部新城(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对安居区东部片区新城局部地块布局与指标进行优化调整。2022年7月5日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复,现进行批后公布。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7日
公布时间:30天
公布期限: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8月5日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东部新城(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单元A、B、C调整》
调整内容:
为提升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公共服务水平,助推“三城三都”建设,加速城市能级全面提升,推进高质量发展,对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局部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1.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将原控规确定的地块B-03-17至B-03-20、B-03-22至B-03-24以及局部城市支路合并为地块B-03-17,用地性质调整为高等院校用地,用地面积为12.89公顷。
2.为展示工业园锂电清洁能源和高端机械制造形象,新增文化设施用地,地块编号为C-03-13,用地面积为3.37公顷,同时沿地块周边增设宽度为20m的防护绿带。
3. 因高等院校用地整合需要,对原控规确定的幼儿园、社区中心、农贸市场、公园绿地等地块布局进行优化,并确保用地规模不减小,服务能力不降低。
4.结合现状建设情况,于原控规确定的地块B-03-13中部增加南北弹性道路,同时结合实际调整地块B-03-09、 B-03-12、B-03-14用地红线。
5.为提升南部区域配套服务能力,新增集中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0.81公顷,为园区职工提供便捷的零售商业服务;同时对原控规确定的社会停车场用地进行扩容,用地规模由0.9公顷调整为1.33公顷,缓解社会停车需求。
6.因企业已自行建设相应变电设施,取消原控规预留变电站,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7.结合土地权属和实际建设情况,对部分用地红线进行优化调整,确保规划实施可操作性和落地性,提高管理效能,主要涉及调整地块共有10处。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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