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期“多测合一”测绘机构
名录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测绘资质单位:
按照《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的公告》(遂自然资规公〔2019〕13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的补充公告》(遂自然资规公〔2020〕6号)和《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业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遂自然资规函〔2021〕269号)“建设‘多测合一’名录库、入(出)库条件、半年更新一次名录库”和“业绩评定等级”要求,第七期“多测合一”名录库已到期,我局将对名录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的公告》(遂自然资规公〔2019〕13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的单位均可申请报名入库。
二、报名时间
本次名录库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日17:30止。
三、报名方式
(一)已在第七期名录库的测绘资质单位无需再提供资料,如有变更信息,请及时报我局进行信息更新。
(二)新申请报名的单位接受纸质或电子资料报名,请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邮寄或扫描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我局。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
电子邮箱:549155166@qq.com
联系人:李佳惠,联系电话:0825-2322210。
五、其他
我局将对已入库的和新申请入库的测绘资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评定,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在本局门户网站(https://szrzyghj.suining.gov.cn/)公示,公示期满且公示期无有效投诉的申请单位即入库,同时在本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场所公告,供建设业主选择。
附件: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遂自然资规公〔2019〕13号)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根据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的《遂宁市全面推行“多测合一”工作改革试点方案》(遂自然资规函〔2019〕112号)精神,决定自公告之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符合条件的测绘机构,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
一、本公告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市中心城区(含园区托管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如应急工程、保密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等)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本公告所称的“多测合一”,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含产权登记)四个阶段中涉及的放验线测量、地形图测绘(修补测)、房屋产权面积预测绘、竣工地形图测绘、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用地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测绘、不动产测绘(地籍测量、房屋产权面积测绘)等多个测绘工作。
建设业主在“多测合一”名录库中择优选择一家测绘机构或由名录库中测绘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承担,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提高测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多测合一”具体的实施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遂宁市全面推行“多测合一”工作改革试点方案》(遂自然资规函〔2019〕112号)。
二、申请进入“多测合一”名录库的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的测绘机构,或者在我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进行了测绘资质备案的外地测绘机构(未备案的申请入库后视为一并备案);有合法经营权。
(二)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当包含放验线测量、地形图测绘(修补测)、房屋产权面积预测绘、竣工地形图测绘、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用地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测绘、不动产测绘(地籍测量、房屋产权面积测绘)等测绘项目的专业资质,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测绘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测绘类技术职称证书或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三)测绘机构在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测绘机构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测绘的行政处罚(已超过限制测绘期限除外)。
三、资格审查及入库的确定方式
(一)“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首期名录库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在本局门户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公示期满即入库,在本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场所公告,接受建设业主选择。首期名录库建设完成后,每满半年集中审查、更新一次名录库。
(二)测绘机构进入名录库的资格审查,全过程接受驻局纪检组的监督。
四、申请入库应当提交如下资料
(一)《遂宁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入库申请表》(原件,在局门户网下载);
(二)《营业执照》《测绘资质证书》以及测绘从业人员测绘类技术职称证书或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申请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名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一)报名要求:申请入库的测绘机构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1套,并按序装订成册。
(二)报名地点:船山区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三)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特此公告。
遂宁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项目
“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入库申请表
测绘机构名称 | 测绘资质证书证号 | |||||||
成立 时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机构性质 | 囗事业 囗企业 | |||||
注册 地址 | ||||||||
办公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姓名 | 职务 | 手机 | ||||||
在市域内设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 | 测绘分支机构名称 | |||||||
注册 地址 | ||||||||
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 | 办公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
非本地测绘机构还需填写 | 在市域内测绘备案地办公地址 | ||||||
备案地负责人姓名 | 办公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姓名 | 职务 | 手机 | |||||
机构从事测绘服务的注册测绘师人员情况 | 姓名 | 证书 编号 | 姓名 | 证书 编号 | 姓名 | 证书编号 | |
机构信用情况 | |||||||
本申请机构承诺: 1.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2.保证在相应资质业务许可范围内承揽“多测合一”测绘业务、组织测绘生产,所承揽的业务不得转包或分包; 3.保证不采用低于测绘成本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揽业务,不扰乱测绘市场秩序; 4.保证严格遵守与建设业主签订的测绘合同中我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5.保证向委托方提交符合测绘规范和测绘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测绘要求的测绘成果,并对测绘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6.保证对委托方热情服务,并积极回应委托方及有关监理部门对测绘进度和质量等提出的意见。
申请机构: (公章) 代理人: (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