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复函

李斌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城乡规划管控长效机制的建议》(第6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视编制,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自上而下,编制了市、县、镇、村四级规划,实现了规划全覆盖的目标。一是完成遂宁市、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3年,我市启动遂宁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市域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市域构建“一核、两带、三片”的空间格局,中心城区构建“一城、两区、五组团”的空间结构,并于2014年7月获得省政府批复。根据遂宁市总体规划对射洪、蓬溪、大英的功能定位,射洪、蓬溪、大英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2015年均已获得省住建厅批复。二是完成镇、村规划修编或编制。2015年,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意见》(遂委办发[2015]29号),我市编制了市域、县域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体规划, 修编了镇总体规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规划,全覆盖编制了行政村的幸福美丽新村规划。三是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县域“多规合一”工作,形成“一张图、一个信息联动平台、一个协调机制、一个审批流程、一个监督体系、一个反馈机制”的成果体系。加强镇(乡)的排水

二、优化职能,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是实施、监督城乡规划的重要保障。一是各县(区)成立了县(区)级村镇建设规划委员会,负责审议一般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区内一定规模以上的建设项目规划。二是各乡镇成立了镇(乡)村镇建设规划委员会,负责审议一般乡镇规划区内一定规模以内的建设项目及村庄建设项目规划。三是各乡镇成立了镇(乡)村镇规划管理机构,负责镇(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受理乡镇及村庄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初审、报建、报批工作,负责辖区内违章建设和违章建筑的巡查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三、创新制度,健立城乡规划监管机制。一是建立了规划督察专员制度,按照“市管到镇、县管到村”要求,市人民政府向县(区)派驻4名规划督察员,并建立了月报制度、季度会议制度及年终考核制度。二是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各县(区)通过调剂编制、招录招聘、保障经费等方式,向镇(乡)派驻乡村规划师76名,其中专职10名,兼职66名,同时建立了乡村规划考核制度。大英县、射洪县在部分镇(乡)创新建立了乡村规划师代办制度。三是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四、分级管理,落实城乡规划管理责任。一是市级规划部门负责对县(区)的业务指导,并组织专委会对15个国、省重点镇和遂宁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19个镇的重要地段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查。二是县(区)规划部门负责对县(区)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审批、监督等工作;组织县(区)级村镇建设规划委员会对镇(乡)、村规划区内建设规模达3000m2(含)或用地面积达3亩(含)以上的项目进行审查;监督镇(乡)人民政府落实规划。三是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规划实施的巡查管理,并负责组织村镇建设规划委员会对辖区内建设规模3000m2或用地面积达3亩以下的项目的审查。 

五、大力宣传,提高城乡规划广知度。一是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技术规定、规划建设方案等方面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二是通过组织城乡规划管理培训班,就城乡规划的新政策、新动向进行宣传,就规划管理的经验、教训进行交流、总结,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通过培训提高行政干部在规划管理过程中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进一步明晰规划管理工作的内容、职责、措施和目标,促进规划管理部门把工作精力用在本职岗位上。

六、逗硬考核,确保城乡规划实施。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区)、镇(乡)年度年度考核,提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并实行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规划实施离任审计制度和违法违纪约谈制度,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6年11月8日    

 

(联系人:方丽华      联系电话:232117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目标绩效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