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推进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近日,根据《遂宁市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上级相关部门关于非煤矿山监管工作安排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组成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督导组,对蓬溪县鸣凤镇建华页岩机砖厂等11家在产矿山企业和射洪洋溪新溪砖厂等2家已关闭注销矿企开展了为期5天的专项督导。相关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参加督导。
督导组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否编制、执行是否到位,治理恢复基金是否建立、缴存是否及时,环保手续是否齐全,年度监测是否规范开展,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到位,脱硫、喷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原煤、矿料堆场是否全覆盖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部分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未编制,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建立不规范,矿区警示标志设置不齐、开采坡度过陡、台阶过高导致安全隐患等地质环境问题和细料车间防扬尘措施不到位,脱硫设施运行不稳定,原煤、矿料堆场未做到全覆盖,监测资料缺失等生态环境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措施意见建议,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督导组要求,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要求。矿企要牢固树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决扛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水平。通过政企协作、共同发力,筑牢我市矿山生态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