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关于吴淑晖、刘颖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遂自然资规党人〔2021〕39号
中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关于吴淑晖、刘颖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局:
2021年8月30日市局党委第12次会议研究同意:
吴淑晖同志任遂宁市土地矿产出让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颖同志任遂宁市土地矿产出让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淑晖同志遂宁市土地矿产出让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