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1年12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规委会执行主任刘会英在市环岛商务中心5516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常务会议,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规划类
(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Y-HX18子单元论证及调整
原则同意该规划论证及调整,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二)遂宁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Y07子单元论证及调整
原则同意该论证及调整方案一,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1.系统研究区域有机更新。遂宁经开区要树立系统思维,区域整体谋划,开展片区城市有机更新规划设计,进行业态、风貌、空间重塑,延续文脉、改善环境、提升居住品质。
2.加强片区交通、公共服务统筹。由海洋同志牵头,会同张韬同志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踏勘、认真研究,全面梳理该片区在交通、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公共服务问题,提出工作方案,统筹解决片区问题。
二、技术标准类
(一)遂宁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遂宁市中心城区户外招牌设置导则、遂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家具设置导则
原则同意该专项规划及两个导则,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深入研究设计内容。要立足我市市情,考虑城市气质、城市形象和地域特色,明确设计原则,强化设计美感,注重色彩搭配,避免密集堆放,不断提升城市颜值和品质。
2.加强设计管控落实。户外广告、招牌、城市家具设置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审批、审查、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做好管控。遂宁传媒集团要加强对公益广告内容的审查,提高内容传播的精准度。
3.打造特色示范区域。按照负面清单,市城管执法局对市城区户外广告不规范设置开展整治,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在各自辖区内选择一条街区作为示范工程开展户外招牌、城市家具设置整治改造工作,以点代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二)遂宁市美丽乡村风貌导则及民居设计图集
原则同意该导则及图集,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优化建筑风貌设计。广泛征求村民建议及意见,切实掌握实际需求,提高分区分类多样性、导向性,尊重地方风俗、地方特性,深化完善设计内容。
2.强化落地实施管控。农房风貌是大地田园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农村部门、各级政府要加强农房审批监管,引导村民按图集实施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加强执法力度,新建农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3.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将导则规定落实到村规民约中,凝聚村民共识,宣传推广导则及图集,实现村庄风貌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选址类
(一)遂宁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园选址论证报告
原则同意该选址方案一,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加强上位规划衔接。充分衔接在编《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若永久基本农田不能调出,采取开天窗方式落实项目建设。
2.加强规划实施管控。园区紧邻渠河,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污水收集处理,避免对渠河水质造成影响,防止出现环保和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做好审批和后续监管工作。
四、建设类
(一)遂宁高新区科教生态中心建筑概念方案
深化完善后经专题会研究,再报市规委会审议。
五、调整类
(一)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立面改造方案
原则同意该改造方案。依法完善相关手续,明确项目资金来源。
(二)遂宁市船山区中医院业务用房外立面改造方案
1.原则同意该改造方案。
科学组织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其相邻地块建筑安全、交通通行等方面的影响。
2.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用地面积:1366.92㎡
总建筑面积:10677.58㎡
计容建筑面积:10238.88㎡
不计容建筑面积:438.70㎡
建筑基底面积:1100.66㎡
容积率:7.49
建筑密度:80.52%
建筑高度:51.6米
机动车停车位:87个
(三)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营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改造方案。
2.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性质:消防用地
用地面积:8016.75㎡
净用地面积:6948.75㎡
总建筑面积:5261.74㎡
计容建筑面积:5261.74㎡
建筑基底面积:2115.77㎡
容积率:0.76
建筑密度:30.45%
绿地率:14.37%
建筑高度:21米
机动车停车位:33个(10个消防车停车位)
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杜海洋,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遂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涂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规委会副主任胡道军,市政府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张韬,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委会副主任周华,市政府秘书长蒋喻新,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金兵,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建军,省政府驻遂宁市规划督察员郭长春,安居区委、遂宁经开区党工委、市河东新区党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人防办、市通信发展办等主要负责同志,船山区委、射洪市政府、蓬溪县政府、大英县政府、遂宁高新区党工委、市委绩效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交警支队等相关负责同志,1名公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