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0年9月28日,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邵革军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四次常务会议,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市规委会落实情况报告(印刷包装产能项目)
1.原则同意该落实情况报告。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04648.69㎡
总建筑面积:73821.13㎡
计容建筑面积:132042.85㎡
不计容建筑面积:2622.62㎡
建筑基底面积:43495.39㎡
容积率:1.26
建筑密度:41.56%
绿地率:19%
建筑高度:23.85米
机动车停车位:160个
二、规划类
(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片区“ZDY-XC04子单元”和“ZDY-XC05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
原则同意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科学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凤台片区和吉祥片区纳入整体的研究范围,作为中心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心城区的标准规划建设。
2.加强对中环线沿线的建筑风貌、建筑退距及建筑高度的管控。要结合城市设计,充分论证指标调整对城市空间、城市形态的影响,并按要求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3.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二)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ZDY-XC11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
原则同意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三)遂宁市老城区——“ZDY-02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
暂缓审议。
1.加强中心城区的规划统筹,对老城区的教育、医疗用地进行系统梳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2.老城区要坚持减量、增绿、留白,推进城市功能向新区疏解,切实做好缓堵保畅工作。
三、论证类
(一)河东新区养生谷及河东二期——局部地块用地布局调整论证报告
原则同意该论证报告,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要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科学高效的使用建设用地指标,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功能,加快推进建设。
2.将论证结果及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二)HD17-10-05地块(仁里C-10-05地块)高度调整论证报告
1.原则同意该论证报告,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强化建筑风貌、建筑高度的规划管控,塑造高低错落的城市天际线。
(2)将论证结果及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2.调整前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30625.2㎡
容积率:≤1.7
建筑密度:≤30%
建筑高度:<24米
绿地率:≥35%
(三)河东二期马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原则同意该论证报告,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合理统筹片区农贸市场配置,高品质进行建设。
2.将论证结果及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四)河东二期钟灵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原则同意该论证报告,将论证结果及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四、景观类
渠河生态湿地公园(龙凤双河公园)景观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该景观设计方案,将项目名称更名为龙凤双河公园景观设计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深化方案设计。充分与《龙凤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遂宁市中心城区城市绿道专项规划》《遂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相衔接。
2.对重要节点景观进行精细化处理。加大业态研究分析,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与龙凤古镇形成有机衔接,增强吸引力,带动片区发展。
3.适当增设儿童娱乐设施、老人健身设施及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优化植被景观设计,适当减少硬质铺装,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建设自然生态廊道。
4.因地制宜、合理安排项目周边用地结构,充分发挥项目综合效能。
五、建设工程类
(一)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南强工业污水厂
1.原则同意该方案。严格管控建设风貌和建筑退距,加快推进建设。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排水用地
用地面积:30857.52㎡
总建筑面积:3676.70㎡
计容建筑面积:3676.70㎡
建筑基底面积:2911.10㎡
容积率:0.12
建筑密度:9.43%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12.3米
机动车停车位:12个
(二)遂宁市南片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环卫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5104.49㎡
总建筑面积:1333.80㎡
计容建筑面积:1333.80㎡
建筑基底面积:897.25㎡
容积率:0.26
建筑密度:17.58%
绿地率:30.46%
建筑高度:8.2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个
(三)遂宁市碧江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方案设计。原则同意按每户0.8个车位配置地下停车位。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45945.54㎡
总建筑面积:185614.14㎡
计容建筑面积:142431㎡
不计容建筑面积:43183.14㎡
建筑基底面积:10550.95㎡
容积率:3.1
建筑密度:22.96%
绿地率:31%
建筑高度:78.25米
机动车停车位:1215个
(四)清净寺2期棚户区、清净寺3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方案设计,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优化住宅屋顶设计和裙房处的转角商业建筑立面,保持立面协调、整洁。
(2)加强规划管控,打造高品质小区。
(3)原则同意按每户0.8个车位配置地下停车位。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HX24-05-07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43792.46㎡
总建筑面积:174750.85㎡
计容建筑面积:134939.75㎡
不计容建筑面积:39811.10㎡
建筑基底面积:7743.64㎡
容积率:3.08
建筑密度:17.68%
绿地率:48.82%
建筑高度:79.20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097个
HX24-06-12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40773.34㎡
总建筑面积:162810.39㎡
计容建筑面积:126100.07㎡
不计容建筑面积:36710.32㎡
建筑基底面积:7439.67㎡
容积率:3.09
建筑密度:18.25%
绿地率:48.26%
建筑高度:79.20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999个
(五)高新区桃花山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建筑规划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加快推进建设。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37967.74㎡
总建筑面积:141857.06㎡
计容建筑面积:94817.55㎡
不计容建筑面积:47039.51㎡
建筑基底面积:10148.99㎡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26.73%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53.9米
机动车停车位:1097个
(六)遂宁市中梁·壹号院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方案一。将严禁违章搭建相关要求纳入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切实加强规划管控和物业管理,确保规划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48281.96㎡
总建筑面积:98022.94㎡
计容建筑面积:72422.94㎡
不计容建筑面积:25600㎡
建筑基底面积:11160㎡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23.11%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30米
机动车停车位:713个
(七)敏捷·珑玥府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30782.57㎡
总建筑面积:62448.69㎡
计容建筑面积:46172.12㎡
不计容建筑面积:16276.57㎡
建筑基底面积:6175.80㎡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20.06%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29.85米
机动车停车位:472个
(八)遂宁金融商业中心人防修建性方案
1.原则同意该人防修建性方案。由市人防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三同时”要求,确保人防建设落地落实。
2.人防应建面积表
| 分期
|
用地面积(㎡)
|
预估人防应建面积(㎡)
|
| 1
|
112663.57
|
22312.36
|
| 2
|
101962.47
|
50207.35
|
| 3
|
63944.02
|
23195.07
|
| 4
|
124183.15
|
39216.77
|
| 5
|
99055.43
|
36338.43
|
| 合计
|
|
171269.98
|
| 备注:人防应建面积最终以审定备案的施工图面积为准
|
||
(九)遂宁金融商业中心(佳乐世纪城)万象中心项目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方案设计,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优化整体布局和建筑形态,提升景观设计;优化交通组织,减少对城市道路的影响。
(2)原则同意商业建筑底层高度5.8米,二层至七层高度5.7米,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倍计算,满足项目功能需求。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用地面积:31923㎡
总建筑面积:253056㎡
计容建筑面积:191538㎡
不计容建筑面积:61518㎡
建筑基底面积:19154㎡
容积率:6.0
建筑密度:60%
绿地率:10%
建筑高度:180.8米
机动车停车位:1360个
六、调整类
(一)遂宁市工业废水深度无害化处理厂方案调整设计
1.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
2.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环境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16663㎡
总建筑面积:4108.72㎡
计容建筑面积:4108.72㎡
建筑基底面积:1839.85㎡
容积率:0.25
建筑密度:11.04%
绿地率:20.13%
建筑高度:14.8米
机动车停车位:7个
(二)遂宁金融商业中心住宅(莲韵)建筑与规划方案调整(C1-3-10地块方案调整)
1.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
2.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19164㎡
总建筑面积:65496.34㎡
计容建筑面积:47910㎡
不计容建筑面积:17586.34㎡
建筑基底面积:4786.45㎡
容积率:2.50
建筑密度:24.98%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59.10米
机动车停车位:454个
(三)遂宁金科·集美嘉悦四期建筑方案调整
1.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
2.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21084.78㎡
总建筑面积:51615.79㎡
计容建筑面积:37952.26㎡
不计容建筑面积:13663.53㎡
建筑基底面积:4406.45㎡
容积率:1.80
建筑密度:20.90%
绿地率:35.10%
建筑高度:32.9米
机动车停车位:401个
七、
其他要求
(一)
要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严格按照《遂宁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加强规划管控,确保规划实施的延续性。
(二)
中心城区各区、市直园区要统筹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的衔接工作,系统梳理用地情况,及时启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加强与在编的《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协调对接,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要强化要素保障,确保重大设施、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三)
中心城区各区、市直园区要高度重视、主动谋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成立工作专班,抓住“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机遇窗口,分析研究发展战略及目标定位,研判规划好每一块土地,确定好未来几年乃至到2035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科学配置空间资源。
(四)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城管执法局、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研究、完善中心城区新建居住小区管理机制,严禁违章安装防护栏、违章搭建等行为,从源头严格管控城市风貌。
出席: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规委会执行主任邓正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吴相洪,市委常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遂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赵京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秘书长付勇,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罗孝廉,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吴红彬,市委副秘书长、绩效办主任何浩,省政府驻遂宁市规划督察员郭长春,船山区政府、安居区委、遂宁经开区党工委、市河东新区党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林业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人防办等主要负责同志,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通信发展办、市交警支队等相关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