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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遂国土资公〔2013〕9号
 
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遂宁市城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络(www.snsggzyjy.cn)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21日18:00,在网上(www.snsggzyjy.cn)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18:00。此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13年10月22日9:00-9:30到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领取号牌,按规定参加拍卖活动。
除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外,竞买者必须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0月22日9:30在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为: 1 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6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80%,一年内交清总价款。
(二)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遂府函〔2010〕140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配建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建设及装饰装修标准按2011年8月2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装饰装修标准的复函》执行,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其产权归政府。该地块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8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地产交易所(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薛 朔  
联系电话:0825-2265133
九、几点说明
1. 竞买者必须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sggzyjy.cn)自助注册并设置账号和密码。
2 .竞买者应开通建设银行账户并开通网银方能正常报名及交纳保证金。
3. 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0825-2316623。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3 年9月27日
 
 
 

 
 
2013 年遂宁市市城区第四次拍卖出让宗地情况表

 

编号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建筑控制高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亩)
保证金(万元)
 注
1
河东二期北安路以北、东平干道以西( D1-4-02 地块)
5608 7.09 84.13 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面积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 10%
  不大于 60
不大于 2.5 (按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积的 3% 配建公共租赁用房,且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 60 平方米)
不大于 25% (住宅主体不超过 18%
不小于 40%
360
9000
 
 
说明:( 1 )土地出让年限:住宅: 70 年,商业: 40 年;( 2 )以现状方式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