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服务企业和群众为出发点,结合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能力、竭诚为民服务,促进窗口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从服务细节入手,利用窗口“智能手写液晶屏”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等方面发挥便捷作用,精简申请书、承诺书、买卖合同等纸质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时效。
二是畅通不动产办理通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办事流程,充分发挥“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企业专窗”的作用,在不断简化流程上持续发力,全力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让不动产登记流程再优化、速度和效率再提速。优化企业绿色通道办事流程,严格办事制度,确保绿色通道顺畅高效,力争实现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零排队”。
三是持续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企业、群众不动产抵押登记及转移登记业务全程网办。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通过共享获取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事依据,电子材料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
特此通知。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