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工作结合起来,从“保障机制、完善手续、优化流程、提升效能”四方面齐着力,攻坚克难,14168户搬迁安置群众全部提前领到“红本本”,有效巩固和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效。
(一)高位部署,着力建立高效保障机制。2020年7月在全省率先报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发文,印发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委、扶贫开发等部门的通力合作,组建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办证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各县(市、区)充分认识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召开专题会、实地督导、发文等方式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进行保障。全市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统筹推进”的联动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高质推进,着力分类施策规范完善手续。各县(市、区)进一步核准安置住房工作底数,准确掌握集中安置点和安置住房数量、分布,摸清安置住房已登记的、具备登记条件尚未登记的数量,暂时不能登记的原因类型及其数量,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于现有政策范围内能够补齐不动产登记所需要件资料(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房屋竣工验收等手续)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加快补办完善手续。对于部分短期内难以完善用地、规划、竣工验收等不动产登记要件手续的,到县(市、区)调研,形成解决方案,统一制作文书模板,由县(市、区)政府作出承诺后采取办理倒置的方式,为搬迁群众办理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三)高效服务,着力以点带面优化流程。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开”的工作步骤,各地选择部分村先行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总结完善技术路径、资料收集、人员统筹等经验,形成最优办理流程。坚持“成熟一批,办理一批”原则,同步开展手续完善、材料组卷、办理登记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增添专项登记业务人员,开展专班办、专窗办、集中办、主动办、延时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登记簿填写、审核和校验,切实保证登记成果质量,让搬迁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就能拿到不动产登记证书。
(四)高频督导,着力压实责任提升效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扶贫开发、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督促考核、工作指导,每周通报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和倒排工期任务表完成进度。对工作不力、连续两周未按计划表完成任务导致我市被通报批评的,予以通报问责。各县(市、区)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列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加快推动产权证书提前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吃上“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