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8年11月14日,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邵革军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规划类
(一)关于《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实施评估报告
原则同意该实施评估报告,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按以下意见,尽快启动总规修编工作。
1.落实新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总体思路,围绕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作出的“一核三片、四区协同”“双联双拓”等发展战略编制新版总规。
2.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多规合一”理念,统筹规划好全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协调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乡规划。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为主线,按照建设公园城市的思路,着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宜居优势、发展优势。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解决好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等问题。
3.坚持“远、广、深、高”规划思路。从长远角度规划,统筹考虑城市发展方向、建设边界和规模,为城市发展留下充足的空间。结合遂宁实际,深入研究国、省、市发展战略和城市、区位、交通等独特优势。广泛征求意见,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广泛参与,确定专人、专家团队开展研究。同步启动土地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做到总规修编高质量、高效率。
4.重点做好中心城区极核规划。研究城市未来发展需求,明确各区块发展的思路、方向和定位,增强总规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拓展南向发展,加快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向北主要发展凤台新区、吉祥组团;向东加快建设河东新区二期;向西推进大英县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
5.适应发展新需求和新态势。专题研究成南达万高速铁路走向和高铁新站选址,统筹研究交通枢纽布局和站位。专题研究城市跨江和跨山通道,缓解交通拥堵,同时全力保护城区内山体和河流、湖泊。充分研究文旅产业发展,将城市做优、做精、做美。
(二)关于遂宁锦华纺织有限公司退城入园旧址有机更新保护规划及城市设计
原则同意该保护规划及城市设计,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1.坚持“民生优先、兼顾保护、合理开发”规划原则。大力改善厂区内老旧宿舍居民的生活环境,兼顾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高度重视下一步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综合平衡算好民生账、文化账和经济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民生效益相统一。
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同意保留100亩以内用地,作为城市记忆、工业文明遗址、休闲公园功能区,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保护好有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大型树木及其再现时代特征的非物质文化等,妥善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既保护利用工业遗产遗迹又植入新的功能,突出城市特色,提升城市活力。
3.做好定位研究和功能策划。明确片区功能定位,打造老城区的特色文化商业街区、游憩休闲地。增加服务市民的购物、休闲、运动功能;积极引入文化创意、体验商业功能。引进高水平的策划和运营团队,参与前期规划和后续运营工作。
4.完善和强化交通组织。从区域视角研究街区路网和停车问题,对周边交叉口进行交通模拟分析,疏通和缓解区域拥堵。场地内要增加贯通道路,加大路网密度。
5.深化开发强度和高度研究。坚持算大账、长远账,科学确定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片区平均容积率原则控制在2.2左右,保留的100亩功能区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 -1.0。
6.深化公共设施研究。精确测算街区及周边人口规模,按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提前布局建设好小学,避免由于入学难等原因引发社会问题。
7.完善手续加快推进。涉及对原法定规划的调整内容,要按程序进行公示和报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棚改区,要与开发建设区同步启动、加快推进。统筹规划近期保留不动的社区,提出近期整治方案和远期改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