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期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议事纪要
2022年12月23日下午,受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委托,副局长袁静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家咨询会。会议以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推荐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党委委员、副总规划师周学红任专家组长并主持专家咨询会。
专家组认为,该规划数据详实、内容完整、图纸表达规范,规划体系完备、层次清晰、重点突出,该规划与省级规划衔接较好,符合遂宁市县区发展实际,符合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原则同意通过该规划,并提出以下优化完善意见。
一、加强上位规划衔接。进一步对接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要求,严格落实市级总规编制办法、审查要点的要求,补充完善规划依据和原则内容,加强“五区共兴”等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二、注重问题导向。强化现状问题梳理,进一步提炼和识别空间性发展问题,优化“双评估”“双评价”研究结论,突出遂宁特点。完善人口城镇化发展问题和规划策略,研判近期城镇化率和规划期内乡村人口回流25-40万人的去向。补充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问题,研判“岛”作为“山水林田湖草(岛)”独立生态要素的必要性。
三、细化目标定位的支撑。围绕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示范市”“锂电之都”“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等目标,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重大战略要求的研究,细化“锂都”“气都”“水都”现状发展基础分析,对标目标强化相应支撑内容体系。
四、优化国土空间。落实省级下达指标,补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核心指标的分配依据。建议按“三区三线”划定的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围合区域来界定中心城区范围。进一步梳理城镇开发边界、规划期内城镇用地规模,以及规划期内人均100㎡城镇建设用地标准之间的逻辑关系。补充遂宁市域内区域协调内容,提出跨县域的城镇圈协调发展要求和措施。在镇级主体功能区应明晰、细化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不宜兼容功能。
五、强化规划实施的支撑。补充完善各类建设项目落地所需占补平衡指标以及年度进出平衡指标的落实,详细阐述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修复等项目安排,将之作为解决规划期内各类项目建设的补充耕地指标的主要来源。要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补充林地优化依据与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优化内容。规划将“三调”标注为工程恢复、即可恢复林地作为农业结构转型的重要载体,应强化此类残次林地的流向预测与用地结构平衡。
六、特色塑造方面。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梳理,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补充中心城区“低、中、较高、高开发强度”的界定标准,补充建筑密度、高度、色彩等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与要求。
七、提升文本描述准确性。条文可更简明扼要,将规划分析论证过程、论证结论、建议等研究性内容调整到规划说明中。注意生态、农业、城镇等三大空间管控的优先级,建议将“6+2”骨干水利工程重大水利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作为规划文本强制性内容,增强规划分区、强制性内容等管控要求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附件中补充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专题研究成果;附表中补充市域分区表、生态保护红线分解表。
出席:省政府派驻遂宁自然资源督察员郭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余向克,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副主任王玉川,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唐鹏,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廖祖君,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同志
| 本期发送范围 抄送: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规划监督办公
室,议题涉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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